4 四章 律法主义的扭曲

第四章 律法主义的扭曲

在神的律法和伦理的事上,基督徒常有成为两种扭曲掠物的试探。寻求过敬虔生活的基督徒可能落入的两个陷阱是 律法主义legalism和 反律主义antinomianism。下一章里我们将探讨反律主义,这一章中我们所察看的是律法主义。

你作为基督徒是否曾被指控为律法主义?这个词在基督徒亚文化中经常以不正确的形态出现。例如,有些人可能称约翰是一个律法主义者,因为他们认为他思维狭隘。但是 律法主义这个词不是指着思维狭隘而言,实际上,律法主义有多种微妙的表现形式。

基本说来,律法主义涉及将神的律法从它的原文背景下抽离出来。有些人在基督徒生活中似乎沉迷于遵行律例规条,他们视基督教为一系列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清单,是一套冰冷僵硬的道德规条。这是律法主义形态的一种,这里人只将守律法本身当成目的。

神当然在意我们是否遵行他的诫命,然而我们千万不要忘了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神是在圣约背景下颁布诸如十诫的律法。首先,神是恩慈的,祂将祂的百姓从埃及为奴之家拯救出来,神进入与以色列的慈爱、视为儿女的关系中。只有在一个基于恩典的关系确立后,神才开始明确具体的律法,宣明讨祂喜悦之事。我在研究生院时有位教授这么说过:"基督教神学的本质是恩典,基督教伦理的本质是感恩。"律法主义将律法从赐律的神那里分离出来,他追求的与其说是遵行神或荣耀基督,不如说是遵行没有任何个人关系的规条。其中没有爱、喜乐、生命或热情,它是一种我们称为形式主义的生搬硬套、机械式守律法形式。律法主义者只关注遵行规条本身,毁坏了神起初颁布律法的大背景,即祂的慈爱和救赎。

为了理解律法主义的第二种形态,我们需要记住新约将律法的字句外在形式和律法的精意相区分。律法主义的第二种形态是将律法的字句从律法的精意中抽离出来,遵行了字句,违背了精意。这种类型的律法主义跟之前一种之间仅仅存在微妙关联。

人怎么能遵守律法字句却违背律法精意呢?假设一个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开车都喜欢开到限速顶点,如果他在一个限速四十英里的州际公路上开车,他的车速就是每小时四十英里,绝不少一点。甚至在车流不息的情况下他也这么做,而实际上按限速顶点开车会使他人身陷险境,因为他们有放慢车速的良好意识,只有每小时二十英里的车速,以便不会飞出公路或车道。而这个坚持四十英里车速的人甚至在这种情况下都是只图自己欢快。尽管在旁观者看来,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但是他的顺服只是外在的,他对于法律真正的用意一点也不在乎。这第二种形态的律法主义只遵行外在的规条,内心完全没有荣耀神的渴望,对神律法的用意以及基督也没有渴望。

指责耶稣在安息日治病的法利赛人正是第二种类型的律法主义马太福音12:9-14。他们只关注律法的字句,规避一切在他们看来像是工作的事。这些教师错过了律法的精意,律法的精意反对的是对于维持生命不必要的寻常劳作,而不是医治病人的努力。

第三种类型的律法主义是往神的律法上添加我们自己的规条,把我们的规条视为神圣。这是律法主义最常见、最可怕的形态,耶稣正是为这一点指责法利赛人:"你们将人的规条当作神的话教导人。"在神没有禁止的地方,我们没有权利往神的百姓身上堆积禁令。

每个教会都有在特定领域制定政策的权力,例如,圣经没有说教会聚餐时是否可以有苏打饮料,但是教会本身可以规定诸如此类的事。但当我们用这些人造规条在终极意义上捆绑人的良心、将这些规条跟人的得救捆绑一起时,我们就是擅自闯入唯独属于神的领地。

许多人认为基督教的本质就是遵守正确的规条,哪怕是那些圣经以外的规条。例如,圣经没有说我们不可以玩纸牌游戏,或是在晚餐时饮一杯酒。我们不能把这些作为真基督教的外在测验,那等于严重违背福音,因为这是以人造传统取代圣灵真正的果子。我们如此错误地代表基督,存在接近亵渎的危险。神赐下自由的地方,我们永远不应当以人造规条捆绑他人。我们必须小心敌挡这种类型的律法主义。

福音呼召人转向悔改、圣洁和敬虔,因此,世界认为福音具有冒犯性。但假如我们藉着歪曲真基督教、将之与律法主义混合而加添这种冒犯性,我们就有祸了。因为基督教关心的是道德、义和伦理,如果我们不小心,很容易从对敬虔道德的热情关切微妙地滑跌到律法主义中。但是这是一种最高的扭曲,它是向右扭曲而非向左扭曲,但扭曲在两个方向都存在。

与这种形态的律法主义密切相关的是"以小失大",法利赛人是这方面的专家。耶稣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马太福音23:23。注意耶稣是怎么肯定他们遵行律法的部分事宜,他们缴纳什一。我最近看到的报告说美国教会会员只有四成缴纳什一,我们甚至都不遵守这些小事,法利赛人至少还将他们的什一带来,他们至少没有抢劫神。尽管如此,只在小事上遵行神还是不够的,小事上的顺服只不过是起点。

我们为什么要将真假基督教的测验简单地局限于一些外在事务,例如跳舞和玩纸牌?只需想想这一问题:你是藉着德行、忠诚、公义和怜悯为人所知容易呢,还是藉着遵从外在规条为人所知容易?是爱你的仇敌容易,还是不抽烟、不喝酒、不跳舞容易?在某种意义上,后一种都是小事。圣经说神的国不在乎吃喝,诚然,贪食或醉酒是罪,但神呼唤我们关注的事要大得多,我们应当关心正直、公义、怜悯和帮助愁苦的世界。将圣经伦理扭曲为以小失大的律法主义实在太简单不过。

律法主义的最后一种形态,我喜欢称之为"钻空子"。法利赛人是解释律法的专家,发明了许多空子,以使自己脱身。例如,律法说你在安息日不能走超过安息日的路程,差不多离你的居住地一英里。按法律来说,人的居住地是这个人储存私人产业的地方。因此,假如法利赛人想在安息日走六英里的路程,他们就会在周间让一个旅行商人将他们的一些牙刷放在每隔一英里的岩石下。藉着在石头下放一支牙刷,法利赛人认为自己已经实际在那里设立了一个合法的居住地,这样他永远都不会走超过居住地一英里的路。他的旅途违背了安息日律法的精意,却能从技术层面钻律法的空子。

神想要我们发自内心地渴望讨祂喜悦而遵行律法,我们必须提防律法主义的歪曲,同样也要提防另一个方向——反律主义。我们在下一章中正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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