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五章 反律主义的歪曲

第五章 反律主义的歪曲

在上一章中,我们察看了可以导致我们远离敬虔和公义生活的两种歪曲其中一种,我们探讨了扭曲真正的义的律法主义其多种表现形态。这一章中,我们将思考相反的错谬,即所称为的 反律主义antinomianism错谬。

什么是反律主义?Anti是希腊文前缀,意思是"敌对",nomian来自希腊单词 nomos,意思是"律法";因此,反律主义的含义就是"敌对律法"。我们思想律法主义的问题时,你可以记得明白律法主义有多种形态的重要性。仅仅对律法主义有一个宽泛理解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思想的精确性,看明呈现出来的细微差异。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反律主义,反律主义也有着多种形式,并且每一种又都有其微妙分支和吸引力规模。

第一种类型的反律主义被称为 自由主义libertinism。既然我们的称义是唯独藉着信心,不是藉着遵行律法,一个自由主义的基督徒就可能认为他处在恩典之下,因此完全不用遵守神的诫命。自由主义成了犯罪的通行证,因此它实际上是步入歧途的自由。自由主义者可能倾向认为他热爱罪和神渴望饶恕是个完美结合,神可以做祂爱做的事,罪人也可以做自己爱做的事。一个抱这种想法的人忘了保罗在罗马书的教导:"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罗马书6:1。保罗以如此答案回答那狡辩的问题:"神禁止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幸的是,这正是自由主义者的哲学,他将自己从律法的咒诅底下得救视为犯罪的通行证。

再思想彼得的话:"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彼得前书2:15-16。彼得形容我们既是自由的,又是神的仆人,这听起来几乎彼此矛盾。然而只有当我们作基督的奴仆时,我们才能理解真正的自由。彼得警告那些使用自由任意犯罪的人。

反律主义的第二种形式是我所称为的 诺斯底式属灵gnostic spiritualism。一世纪到二世纪,基督信仰最危险的敌人之一是诺斯底主义。诺斯底的名字取自希腊文中的知识一词——gnosis,他们相信自己拥有其他人所没有的特殊形态的知识,认为自己有权柄倡导一些非基督教的行为,因为他们假定自己拥有奥秘、秘传的某种高级知识。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没有跟世纪以前形态一模一样的诺斯底主义,然而诺斯底异端今天仍旧存活且活得很好。事实上,在福音派社区里,伦理上的诺斯底之灵就像传染病一样蔓延。我们可以从何处看到这诺斯底之灵的迹象呢?

只需想一下你有多经常听到人说:"圣灵引导我做这做那。"我们在这里要十分小心,圣灵神的确引导我们,但是"圣灵的引导"其主要含义不是引导我们跟这个人结婚还是跟那个人结婚、去辛辛那提还是去芝加哥,圣灵引导我们去的主要地方是圣洁和顺服。许多基督徒在他们的伦理决定上披上一个属灵的外罩,以便在批评的声音到达耳边之前就有效地终结它们。

当然,圣灵的确在特定的人生选择上引导我们,例如配偶、新工作、新居住地。但是只需简单一句"神呼召我做……"即可轻松免于关于你的选择是好是坏的讨论,谁想跟神的呼召辩论?这很轻易就会成为你属罪、逃避责任的借口,我们使用属灵语言使自己免于基督徒同伴的监督。有时候不论我们想做何事,我们都有必要被要求给出为什么想做这事的深思熟虑的原因。

重要的是,圣灵的引导本身并不是反律主义,被神的灵引导并不是反律,我们本就应当跟随神的灵引导。真正具有毁灭性的是去做那些清楚违背神话语显明原则的事,然后厚颜无耻地借着宣称是圣灵引导而为自己辩护。我认识一个基督徒男人,开始涉及直接违背神律法的道德问题,他知道事实如此,但他是如此沉迷,以至于他的辩词就是他为此祷告了,神给了他一个特许。那人是在愚弄自己,同时也是在干犯圣灵。

圣灵神不会引导我们去违背祂的律法,我们蒙召要试验各样的灵,一个从神来的灵一定符合赐给我们圣经的圣灵的见证。我们必须提防这种将我们自己的私欲跟主的引导混淆的属灵,它是带着面纱的反律主义。

我把反律主义的第三种类型称为 处境主义situationalism。你也许听说过一个熟悉的词语:处境伦理situational ethics,这一哲学由约瑟夫.芬奇Joseph Fletcher发明,他试图使爱高于一切成为最高常态。他想寻找位于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危险之间的一条中间之路,然后宣称说唯一的绝对就是爱的绝对律法,所有其他律法都服从于爱的律法,只有当一种更好、更具有爱的行为被发掘出来,律法才可以打破。芬奇想藉着持定爱的律法找到特定处境下的最佳结果。

这听起来也许很不错,但这种观念有其问题。我们永远不当说圣经其他律法在一种错误的爱的观念下全都是可以协商或可以缩减的。芬奇说在一个特定处境下,我们应当去做 看起来对的事,我们应当去做爱所要求于我们的事。但是圣经没有说爱 看似 是什么,而是定义了爱是 什么。

请允许我加以描述。保罗对以弗所人写道:"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以弗所书5:1-2。现在思想一下紧接着的经文:"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以弗所书5:3。使徒说我们要凭爱心行事,但什么是凭爱心行事呢?意思是你永远不能淫乱,使徒将禁止淫乱作为普世性禁令。这定义了爱的要求,但我们从芬奇那儿只看到一半。如果我们跟随芬奇的推理,就可能被引进入男人引诱女人的古老把戏:"如果你爱我,你就会。"我们必须知道,如果爱是个空白,它的内容完全由我自己按照个人的主观喜好随意填写,那么处境就成了终极常态,而非神的话。然而神却告诉我们爱真正的要求是什么。

处境伦理显然是一种反律主义,它自己见证自己将神的律法消减为一条——爱的律法。新约的确聚焦于爱,说爱是律法的总结;甚至奥古斯丁也作此宣言:"爱神并行你所悦Love God and do as you please"。但是奥古斯丁在定义自己这话的含义时,他说如果你爱神,你就会喜悦讨神喜悦的事。除了仔细地学习神的律法,你怎么知道什么讨神喜悦呢?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4:15。诫命出自爱,被爱的律法约束的基督徒是承认耶稣诫命为标准权威的基督徒。这就是我对新道德的问题,谁才是主?谁有权利向我们规定义务?神可以,神能够,神已经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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