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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的困惑

第八章、清教徒的困惑——1640-1662年间的经验教训
我准备谈的话题是“1640-1662年间的经验教训”。 我谈论这个话题,主要有四大理由。 第一条当然是今年恰好为1962年,本次会议,尤其是本次会议,假如没时间、精力考虑1662年那些令人瞩目的事件,那该多糟糕啊。
关于这个话题,我已经在“福音派图书馆”主办的学术报告中【注:《1662-1962,从清教徒精神到无立场》(1662-1962,From Puritanism to Non-Conformity),福音派图书馆年度讲演,1962年。 】从纯粹历史学的角度谈论了一些方面,因此我当然以为我们在座诸位都已经熟知那一伟大事件的要点。 我将总结1640-1662年整个历史时期的经验教训,而不仅仅局限于1662年。
我谈论这个话题的第二条理由是,清教徒对良心的重视格外引人瞩目,正如本次会议已多次论及的那样。 【注:本次年会的发言已经整理成文集《信心和无亏的良心》(Faith and a Good Conscience)出版。 】“清教徒的良心!” 没有比这更有特色的了。 他们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真理究竟是什么样的,不仅想获得相关的理论知识,更要与真理同行,并不惜一切代价付诸实践。 本次会议已经多次强调这点,因此无论如何花上一节时间,可能最合适的是最后一节时间,在我们已经思考的问题之应用方面,是至关重要的。 1662年的信息强调良心以及把我们懂得的原理和理智上的东西转化为实际行动,这在今年尤其恰如其分。
第三条理由,我刚才已经暗示过了——对清教徒传道人有起码了解的人都晓得,他们直到讲述到“应用”后才结束讲道。 因此,这是我们必须年复一年身体力行的。 这些关心牧会和实践的人,基本上都关注应用。 他们强烈反对单纯从学术的、理智的、原理的视角认识真理。 他们对加洛林王朝时代传道人的批评正在于此,后者沉湎于他们的经典想象,而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实际应用多少有些漠不关心。 清教徒总是非常注重应用。 因此我们必须致力于将我们从他们对基督徒信仰、教会、基督徒实际生活和良心的全部态度上所学得的知识,应用于我们自己的当代情境中。
我的最后一条相关理由是,我们正在或无论如何将要面临宗教复兴,全能上帝的大能显明在我们当中,“枯骨”震颤着汇聚在一起,有他大能的明证和至圣真道的印证——注意,我们必须认识到,没有什么比这更紧迫重要的了。 复兴之先通常有某种改革,这种复兴有明确条件,这是上帝命定的,正如历史所显明的那样:在他浇灌圣灵在一群人或一个人身上之前,他先预备好这群人或这个人。 没有先行悔改就将极大地祝福赐予一个堕落倒退、叛教变节的老底嘉教会,是不可想象的。 这是关键,因此我们应该致力于教会情况和状态的所有方面,使得我们得以顺从圣灵的带领和感动,预备好自己,迎接那盼望并寻求已久的圣灵浇灌。
这是我讨论这一话题的四个理由。 正如我所言,假如我们没有试着从1662年那引人瞩目的伟大事件中有所收益,就虚度此年,那将铸成大错。 我认为所有人都同意,在某些方面,那是这个国家宗教历史上的一个艰难事件。 那是一个转折点,多少决定了这个国家三百年来的历史和宗教模式。 1640-1662年这一时期几乎与宗教改革本身一样重要,这是常识,因为在这一时期内,有关英国国教的本质,有了最终定论。
我们应该提醒自己,从宗教改革运动开始,这个国家的教会就从来没有令人完全满意过,这点非常重要。 被称为清教徒的群体从起初就不满,他们觉得宗教改革不彻底。 如果我们不把握这一点,那么我们将不能理解这段历史。 他们压根儿没有满意过。 有人说,最近,大概从卡特赖特和马普里雷特【注:马丁·马普里雷特(Martin Marprelate),清教徒写作团队的集体笔名,他们撰名批判教阶制度。 ——译者注。 】事件被搁置,到劳德【注:威廉·劳德(William Laud),1633-1645年间任坎特伯雷大主教,是查理一世的支持者,与清教派对立,1645年被处斩。 ——编者注。 】闪亮登场,清教徒和英国国教分歧很少,这种宣称可谓纸里包不住火。 美国乔治教授及其夫人的那本论证此事的书,在我看来是基于谬论——他们几乎完全依赖于那个时代的讲道,而不考虑实际的历史事实。 在当年的讲道里涉及争论的确实没那么多,但这可以解释为清教徒决不提倡这么做,由于他们对汉普顿会议很失望,加上詹姆斯一世和大主教班克罗夫特的压制措施而造成的。 结果是清教徒继续安静地正面讲道,也不那么积极抗议,像他们在此之前和之后所做的那样。 但是有大量事实证明他们持续不断、始终如一地对现状不满,我在“福音派图书馆”做的演讲中指出了这点。 从宗教改革运动直到1662年,清教徒就从来没对教会状况满意过。 关于詹姆斯在位早期,巴屯·巴贝治博士(Dr. S. Barton Babbage)在他的《清教徒和理查德·班克罗夫特》(Puritanism and Richard Bancroft,SPCK于1962年出版)一书中下结论说:“他的成就是实实在在的,然而,假如说事关清教主义带来的挑战,这种平静只是表面的,而不是真实的,这种说法也是中肯的;冲突只是被推迟了,可没解决。” 但是,我们现在直接关注的是,矛盾于1662年达到高潮和顶点,那时才有最终定论。
这是一个最显著的现象。 多长时间我们会认真思考一次这一事实呢? 几乎一年之内就发生如此重大的变化! 我是认真的。 看看英国内战、空位期和克伦威尔统治下的共和国时期。 1644年,主教及其他教职被废止了,《公祷书》【注:《公祷书》(Book of Prayer):1549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下令大主教克蓝麦制订的、规定英国教会遵守使用的敬拜礼仪书。 1552年,血腥玛丽女王复辟教廷礼仪,废止《公祷书》。 1559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即位,英国国会再通过《最高权威法》,英国完全废弃教廷权威。 伊丽莎白女王强调两点,一是英格兰国王是英国教会首领,二是全国教会崇拜时用统一仪式,即使用《公祷书》。 英格兰自由共和国(Commonwealth,本意为“邦联”,在特定语境中可以分别翻译为“联邦”和共和国)时期的1644年,《公祷书》再次被废止,英国教会普遍采用清教徒礼仪。 1662年,查理二世于复辟后的第三年下令恢复使用《公祷书》。 ——译者注。 】被禁止了,《威斯敏斯特敬拜规则》被采用了。 近一百年以来,人们所熟知的英格兰教会几乎完全消失了,教会的自己人(那些支持者们)认为如此。 英格兰教会似乎已经消逝,而且一去不复返了,不同宗派的清教徒们在掌权。 然而,1662年有一个彻底的变革。 显然,变革实际上从1660年就开始了。 在这个处斩查理一世并对英国的基督教教会观念做出巨大改变的国家,变革导致人们热烈欢迎查理二世于1660年5月29日返回伦敦,而长老会会员们在国王入城和进入威斯敏斯特教堂的仪式上占有显著位置。 这件事表明一个现象,变化太明显了。 我们必须仔细审视。
我再说,发生在1662年的事件是英格兰教会历史的明显转折点。 让我引用罗伯特·S·博舍博士(Dr. Robert S. Bosher)的著作《如此复辟》(The Making of the Restoration Settlement,1952年初版,1958年再版)中的一句话来描述这个转折点。 他说:“1662年标志着正式拒绝采用大陆宗教改革规条。” 博舍的这句话很有趣,因为他是从英国国教视角写的,他的书由历史学家诺曼·赛克斯博士(Dr. Norman Sykes)作序,赛克斯博士曾任剑桥大学教会历史学教授,后任英国国教会温彻斯特区会主席。 诺曼·赛克斯博士说,他感觉博舍博士已经确立了论点,即1662年是劳德党在英国国教会内的全面胜利。 正因为如此,才可以将这一转折点视为正式拒绝采用大陆宗教改革规条。 一个世纪以来,清教徒一直希望英格兰教会最终能与宗教改革一致,正如清教徒在美洲大陆所做的一样。 他们对此充满希望,然而,在1662年之后,他们不再有任何希望。 据博舍博士说,劳德对教会的观点最终被确立起来,此乃该观点的全面胜利。
因此,有些事情我们必须考虑,而且是严肃认真地考虑。 博舍博士还说:“教会协议【注:教会协议(ecclesiastical settlement)指的是1660-1662年间查理二世复辟时期由劳德党领导制订的教会政策,包括教阶制度的确立及《公祷书》之修订,目的是完全脱离清教主义。 ——编者注。 】富有影响力,被视为英格兰教会史上的一个主要标记,保持了劳德党的永久性成就。” 英格兰教会将继续作为各种不同传统的聚会场所,但广而言之,它的基本立场及其综合性的界限,最终是由1662年做出的决定所确立的。 如果一个世纪前,英国国教成员严正宣告罗马教廷犯了错误,那么劳德党的胜利导致同样重大的判断——英格兰教会的精神不同于日内瓦教会的。 他还说:“在伊丽莎白一世的方案中,宗教改革被赋予一个奇怪的英式表现形式,而1662年的方案可以解释为同样反宗教改革的特色版。” 因此,1662年的事件是最重要的,它实在是一个转折点。 清教徒的希望最终落空了。 这是他们彻底的失败,一切盼望皆化为泡影。
我们应该观察剖析这一事件。 为什么这么重要呢? 我认为其重要性在于下列原因——假如我没有误读误解时代标志的话——三百年来,我们今天的情形最接近1640-1662年间的整个状态。 我的意思是,我们正在考察的这个时期,所有一切都一如既往地在坩埚里。 有大量不同的可能性,难以预言将如何转变。 许多清教徒相信他们最终在一两点上真的成功了,他们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一切。 然而,最终证明这些都是徒劳,所有一切还是在坩埚里。
今天,所有一切再次都进了坩埚。 教会本质的所有问题再次尖锐地提了出来。 人们已经准备好用一种比三百年前更松散、更超然的方式来思考对宗派的依恋。 直到最近,他们还非常执着地为宗派而斗争,就是他们所属的特定宗派,而且通常有许多苦毒。 所有这些都一去不复返了,人们显然准备好把一切境遇丢进坩埚,谈论着即将出现的新事物。
我的问题是:我们为此准备好了吗? 我们的出发点是什么? 我们对各种可能性的态度是什么? 我相信这些可能性非常真实,我认为我们在座的多数人很可能将在今生见证非常新鲜的事物。 对我而言,我们造成的处境正是我们需要引导的,正如三百年前的1662年那样。 哎呀,不幸的是,我看得出这个时代的教训主要是警告。 上帝允许我们甚至可以将这一教训转变为一种资源以及祝福和勉励的手段。 我们处在这种境遇中,我们所有人都必须自我剖析,而且必须诚实地剖析自我。 我预言我们将渡过一个时期,在座的每一位都将不得不做出性命攸关的重大决定,正如1662年那些人那样。 我们将被迫决定非此即彼——实际上我们已经陷入如此的境地。 为此,我邀请大家一起来思考这一非同寻常的历史时期。
我以提问开始:出了什么错? 劳德从明显的惨败到最终胜利的转变,是什么造成的? 你们都记得劳德被起诉、被处决,所有他那一方的人似乎都输了,尤其是查理一世被杀头之后,似乎是一败涂地,然而,到1662年,他们又赢了。 似乎灭绝殆尽的劳德党卷土重来,庆祝辉煌的胜利。 出了什么错? 尤其是那一时期基本上占统治地位的清教徒们犯了什么错误? 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我可以直接告诉大家我自己对这一时期的分析。 这一时期出了什么错? 我认为第一个原因是政教合一。 就我而言,这是导致清教徒历史混乱的主要原因。 不幸的是,劳德不仅是大主教,而且是国王的首席顾问官,是最重要的一位政治人物,卷入了许多政治事件。 结果是不可能分清人们的不满到底是政治不满还是宗教不满。 许多人不太敬虔,但政治上不满。 他们发现清教徒也有不满,自然聚集在一起,结果可想而知——有纯粹政治动机的人和宗教上的敬虔人结盟(我几乎要说“不圣洁”的结盟),因为他们似乎有共同的敌人。 这当然意味着真正的目的被混淆了,人们为战胜共同的敌人而做出妥协。
记录很清楚,清教徒这方有许多人,如巴克斯特,并不真心相信《庄严盟约》【注:《庄严盟约》(Solemn League and Covenant):英格兰与苏格兰签订的一项协议,苏格兰保证扶持英格兰国会党人反对保王党。 ——译者注。 】,但为了获得苏格兰长老会的支持,他们还是在文件上签了名。 因此动机不纯了,假如我们开始稀里糊涂地搞政教合一,那么动机总会不纯的。
大约在1640年,甚至保王党中人也有许多真心不喜欢并仇视劳德所作所为的,这是事实。 1660-1662年间的人是纯粹的保王党,支持大主教。 以前他们可是反对主教制度的,这都是因为二十年前劳德的恶行。 他们不喜欢劳德,这驱使他们与清教徒合作,清教徒的志趣更多是纯宗教性的,结果一团糟。
我不打算仅谈论此事,但我第一件就谈论此事,因为我一直认为,了解1662年发生的悲剧,此事是关键。 政教合一总是危险的。 当前我们当然须要面对此事。 我确信此次会议的每位非国教徒和自由教会人士都会同意我说,非国教教会的现状主要植根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教会行动的领导人是政客,而非宗教领袖! 假如你反对上议院的主教们,那么你也应当反对那个从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后期到1914年,成为非国教徒的诅咒的政客传道人。 他们为社会改良和政治活动大发热心,有真实的理由支持“非国教徒是祈祷的自由党,英格兰教会是祈祷的托利党”的说法。
教会内政教合一总是一种危险。 愿我们吸取1640-1662年的教训,远离世俗的缠累! 让我们用属灵兵器为主征战。 这是第一个解释。
第二个解释更富有悲剧色彩。 清教徒阵营中不幸的、最令人遗憾的分派,使得这段历史变成真正的悲剧。 基本上这些人在教义上是认同的。 《萨福依宣言》(Savoy Declaration)和《威斯敏斯特信条》有什么区别? 可以忽略不计。 它们在信仰的重大要素、信仰方法及其包含的方方面面上基本认同。 但呈现出来的画面是清教徒阵营分派,没完没了的分派。 他们主要在教会治理上产生分歧,但也有其他事务导致分派。 奥利弗·克伦威尔传记的读者,没有一个会无视这位义人的心灵被清教徒之间无休止的分裂所折磨。 他在1645年9月14日于布里斯托尔写的一封信多少有些可怜:“这里的长老派和独立派教会有着同样信仰和祷告的精神、同样的表现和答案;他们和睦相处,没有任何分歧;其他地方若非如此就太遗憾了! 所有信徒都真正合一,这是最荣耀的,因为是内在的、属灵的,在这个身体内联于元首。” 【注:第16封书信。
我不想对其中任何一个宗派和群体不公平,但从客观的历史角度来看,尤其是作为一个从小到大都是长老会会员的人,我不得不说,真正该对分裂负罪责的政治团体是长老派。
我这么说的根据是什么? 原因是长老派是最不妥协的。 不仅如此,而且他们还随时准备和国王订立协议,无论查理一世还是查理二世。 最不可思议的是,苏格兰长老会居然在1650年与查尔斯王子,即后来的查理二世,签署了一项协议,把他从法国带回来。 还有一场短暂的战事,幸运的是,以保王党及其长老派支持者在伍斯特战役(Battle of Worcester)中的惨败而告结束。 但是,长老派竟然有这样一群同党,并且还与那些在基督信仰的重大方面完全和长老派一致的人对战,这岂非悲剧?
然后,在空位期或共和国末期,1660年初,冒出来一位名人——蒙克将军(General Monck)。 怎么说这个人呢? 在很大程度上,他就是那个“出卖关卡”使得查理二世及其劳德党随从得以回国的人。 他这么做,主要是因为他属于长老派。
清教徒之间起了分歧,而且正如我所言,分派没完没了。 有长老派、独立派教会、第五王国派、贵格会员、掘地派、平等派【注:1. 长老派(Presbyterian):英国清教徒中的一派。 16世纪中叶,在英国国教教会内部掀起一场要求国教归正神学化的改革,主张取消教阶制,设立长老制,使更多的信徒能管理教会。 其中的温和派后发展成为长老派。 在17世纪的英国革命中,该派主张与国王妥协,在长期国会中曾与激进的独立派对立。 2. 独立派教会(Independent):英国清教徒的一个派别,认为各信徒之组合为一独立团休,基督是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掌权者,反对教会长老制和主教制,主张脱离圣公会,于1640年主持对查理一世国王的审判并将他杀头,于1649年3月建立自由共和国,领袖人物为克伦威尔。 后转变为公理会(Congregationalists)。 3. 第五王国派(The Fifth Monarchy):英国清教徒中的极端分子,相信基督的王国是《但以理书》所说的继亚述帝国、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帝国和古罗马帝国之后的第五个帝国,而且已经临近,企图于1657年和1661年发动武装暴动。 4. 贵格会(Quakers):通称公谊会(the Society of Friends),1648年源于英国,特点是:一、神秘主义,注重内在之光,祷告时以身体震颤为圣灵充满的标志;二、反对洗礼和圣餐;三、和平主义,拒绝参加战争。 5. 掘地派(Diggers):1649年4月,退役军人埃弗拉德带领四个农民到伦敦附近圣乔治山冈开垦荒地,人数渐增至二十几人。 温斯坦莱加入,并发表《真正的平等派举起的旗帜》的宣言。 掘地派不主张暴力斗争,而想用仁爱感化土地私有者。 1650年3月,公社被迫解散。 但在其他许多地区有不少支持者,出现了贫民耕种村社公地的运动,有的地方参加者达千人之多。 由于地主和军队的镇压,1651年掘地派运动失败。 1652年,温斯坦莱发表《自由法》,详细阐述了掘地派的主张,描绘了公有制共和国的蓝图。 该著作被认为是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的重要文献,与多马·莫尔的《乌托邦》、约翰·瓦伦丁·安德烈的《基督城》和康帕内拉的《太阳城》齐名。 掘地派关于取消私有财产的主张,在当时刚刚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英国,引起贵族资产阶级的敌视,即使社会中下层人民包括一些城乡贫苦人民对此也感到陌生和不现实。 6. 平等派(Levellers):英国第一次内战期间,平等派的思想已在伦敦和其他一些地区传播。 1646年夏,中、下层人民对议会里当权的长老派的不满情绪日益增长,平等派从一个思想流派形成一个政治派别。 平等派主张:未来的国家应该是共和国;废除王权和上议院;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下议院享有最高权力;扩大选举权;消灭专卖权和垄断,实行自由贸易;减轻赋税,取消十一税、消费税和关税;将被圈占的土地归还农民等。 1649年共和国成立后,平等派继续为实现他们的理想与克伦威尔等新当权者作斗争。 当年春,平等派士兵在伦敦和牛津郡发动起义,均遭到镇压。 后来,平等派分裂为许多小的派别,逐渐衰落,有些人走上神秘主义道路。 但平等派的人民主权和自然权利等学说对后世的激进民主思想具有一定影响。 ——译者注。 】及其他派别。 清教徒政团分派了,几乎分裂了。 当然,圣公会成员不仅知道这点,而且利用了这点。 圣公会的策略就像任何一个幕后统治集团的代表一样:“分割与征服。” 这项策略取得了最大的成功。 最终导致1662年的灾难。 当清教徒分派并彼此纷争之时,精明的劳德党,那些信奉劳德教导的人,大多数逃亡欧洲大陆,在为恢复他们原有的一切而计划阴谋。
博舍揭露了这一切,并清楚地予以说明。 他的那篇著名论文,就是我说的诺曼·赛克斯教授声称,他已经彻底证实,正是这个流放中精明的劳德党造成了这个党在1662年的辉煌胜利。 他们得到一位在17世纪在很多方面都非常优秀的政治家爱德华·海德(Edward Hyde)的帮助,其后是克拉伦登的伯爵。 他们团结一致,立即包围了那位王子,后来他最终成了查理二世国王。 他们坚持准备、策划阴谋并和国内的间谍保持联系。 其他人在彼此纷争,可怜的奥利弗·克伦威尔被迫说出:“新的长老派和旧的神甫一样坏。” 同时,保王党坚持团结的立场、团结的战斗,虽然似乎一切都毫无指望。 结果是,由于清教徒的分歧,以及保王党成功地利用了分歧,最终保王党于1662年获得了引人瞩目的胜利。
这就带我们来到我将要阐述的第三点——分歧的原因,不是其他问题,而恰恰是国家——教会理念。 我们要明确这点:他们全都同意这一理念。 长老派和圣公会一样信奉国立教会。 的的确确地说,连奥利弗·克伦威尔也是如此! 对此我们无需惊奇。 总之,这是他们继承的处境和立场,他们一点也不晓得其他局面。 普世教会一直是国立教会。 所以他们开始也是如此立场。 基本上他们是伊拉斯塔斯【注:托马斯·伊拉斯塔斯(Thomas Erastus):16世纪瑞士医学家、茨温利派神学家,主张国家高于教会,因此有权管辖教会。 ——译者注。 】的立场。
对我而言,克伦威尔在这件事上的立场尤其耐人寻味。 他是公认的伊拉斯塔斯主义者,可正如博舍所言,“是一位有所不同的伊拉斯塔斯主义者”。 让我再次引用博舍的话。 他在谈论空位期或曰共和国时期和英国国立教会的无政府状态时说:“然而,在消极忍耐基础上的国立教会的无政府状态下,可以观察到一个与旧日迥然不同的一致政策。 克伦威尔时代教会的线索可以从新政权强烈的‘宗教性’对国家宗教人士的大量定罪,以及不停地在私人事务和公共道德方面立法中发现。 不同于以前的政府,它对国立教会的态度是非教阶制(non-ecclesiastical)和非教士制(non-clerical)的。 圣职任命、圣礼管理、圣餐礼仪及其他礼仪等标志着教会秩序与合一的问题,过去是争论的主线,此时被忽略了。 在‘靠着耶稣基督信仰上帝’的基本要求以外为教会建立教义基础的每个尝试,都遭到护国公的坚决反对。” 他对反对派把持的国会宣称:“‘每位信徒的信仰形式应该如此:他平安而行,对其他形式的信徒不存偏见。 ’这给予敬拜以完全的自由。” 我将我在“福音派图书馆”的讲演重复一遍——这是英格兰的宽容政策和宗教自由的先驱。 我们继续引用他的话:“新观念是伊拉斯塔斯式的,但是是新近被曲解的伊拉斯塔斯式的。” 这句是重点:“国家政权并非试图制订教义和实践的规章制度,而是阻止制订任何规章制度。” 这和以前的观点截然相反。 以前是“国家制订宗教教义及其实践的规章制度”,现在也是如此,但克伦威尔反对这么办。 他希望国家终止制订这种规章制度,从而确保宗教宽容与自由。 继续引用:“将英国国教会建设成为坚持几乎无限制的言论自由、为共同的敬虔热心而团结战斗的团体,是克伦威尔的理想。” 为了奥利弗·克伦威尔感谢上帝! 博舍博士继续说:“因此,他对共和国教会教区级狂热的大杂烩淡而处之——无论对圣公会和长老会,这么做同样是不可容忍的噩梦。”
我们谈论并引用的都是为了奥利弗·克伦威尔的荣誉辩护的。 虽然他选择了伊拉斯塔斯主义教会观,坚持并实践这一观点,但他的理念是动用国家权力确保宽容、多元化和自由,而非强化特殊观念。
那么对其他理念,我们有何评价? 我不是指克伦威尔派的理念,而是指在圣公会和长老会占绝对优势的理念。 是否被现状左右太多了,而不停下来问问:“《新约全书》是怎么说的?” 与其接受现状,自问:“我们该怎么办?” 不如说:“好吧,有个机会重新开始;我们回头重温《新约全书》记载的初代教会的情形,就从那里开始吧。” 但实际上他们没这么做,虽然双方都自称合乎圣经。 好像不需要任何证明和证据似的,他们的基本立场是国立教会。 整个论点简化为——该教会应该是圣公会还是长老会?
其次,他们不是受了《旧约全书》和以色列的寓意太多的影响吧? 对我而言,问题的根源在于他们坚持接受《旧约全书》的寓意并应用于英格兰。 那不是大错特错吗? 《旧约全书》中,王国时代的以色列国家是教会(使徒行传7章38节),但16世纪的英格兰王国不是那个教会。 《旧约全书》中,国家和教会二者是一体的、同一的。 但在《新约全书》里截然相反。 教会由蒙召的人组成,不囊括整个国家。 国家和教会目标不一致,教会是由那些从世界上、从国家里蒙召出来,进入这个分别为圣的身体的人们组成。 《新约全书》从未教导过教会和国家之间有直接联系。 将《新约全书》的教会和异教的罗马帝国之间的关系做其他任何设想,都是不可能的。 况且,基督徒是那些“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以及“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的人(加拉太书1:4;哥林多后书6:14、17)。 蒙召的人来自万国列邦,“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歌罗西书3:11)。 所以,对我而言,这种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将导致最终的悲剧。
另一方面,那些坚持政教合一关系的人很自然地相信他们的观点应该被“实施”。 让我们尽可能对圣公会公平些,他们最应该为1662年的《合一法令》【注:《合一法令》(the Acts of Uniformity):由英国国王颁布的四部文献组成,第一部由爱德华四世于1549年颁布,确立《公祷书》为唯一合法的敬拜手册;于1552年他颁布第二部,要求使用《公祷书》;第三部由伊丽莎白一世于1559年颁布,命令国民必须在国教教堂参加主日敬拜,重申《公祷书》的地位和作用;第四部由查理二世于1662年颁布,恢复《公祷书》在公开敬拜中的合法地位和重要作用,并规定教士必须由公认的主教任命。 】负责;其他人掌权时也这么办,在1660-1662年间也会这么做。 和圣公会一样,长老派相信,应该利用国会立法和国家权力机关,强制人们顺服他们的教会观。 在1644年,他们通过国家权力和国会立法实施了他们的观点。
这种观点意味着,最终这些事件的发生依赖并取决于人群的善变。 结果是,向克伦威尔欢呼的同一群伦敦人,1660年在欢乐谐趣中迎回查理二世。 同一群人! 当权力赋予立法机关并将教义强加于国家时,这是必然结果。 最终只剩下人群的多变,更不用说其无能、无力,尤其是不敬虔的人群,在这些事上哪有什么有价值的意见? 《哥林多前书》6章告诫我们,基督徒不可将个人争执诉诸法庭,教义岂非更加不可?
双方似乎都按既定方针办事,也没有麻烦自己在《新约全书》教导的亮光中验证。 非但如此,正如我们已经见到的,他们相信可以通过国会法案将一种“严格的敬虔行为”强加于全民,因此他们通过了有关体育、娱乐及其他事务的多条法案。 我经过深思熟虑提出这件事,因为在最近的将来极有可能为此爆发一场战斗,对此你和我应该有某种态度。
我再一次贸然断言,我们在讨论一个基于谬误的立场,是《旧约全书》思维,而不是《新约全书》思维。 并且这总是导致纷争。 例如那群人,伦敦人,在共和国时代被强迫根据既定模式过一种既定生活方式。 伦敦人从未信奉强加于他们的信条,也从未明白过强加于他们的原则。 因此,伦敦人对此厌倦、厌烦了。 人们回转倒向君主制,说什么必须迎回国王,摆脱那些搞糟生活的、卑鄙的清教徒,这是主要因素之一。 对我而言,这种通过国会法案的道德强制,而不是道德和属灵劝导,必然导致反抗。 我相信如今我们正见证此事。 我们正见证反对维多利亚主义的运动,而维多利亚主义推行那些酷似共和国时代的强制性法规。 对此,许多书都做过描述。 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甚至更早,作为威伯福斯等人的工作成果,维多利亚主义开始出现,国会像以往那样立法强迫人们过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 但正如以往导致共和国终结和1660-1662年事件那样,这种强制性法案总会产生反抗。
我在暗示,所有这些不同的教派、宗派如能在一个最佳时机团结一致,尤其是在查理二世归来之际——只要他们为一般的宗教宽容而团结一致,情况就会完全不同。 但长老会不同意这样,那必须是长老会信条。 因此,力量分散了,而圣公会,正如我所言,以其能力、机智、团结和伦敦主教谢尔登(Sheldon,后来的大主教)的所谓“政治手腕”获得了完全彻底的胜利。 假如清教徒为一般性的宗教宽容而团结一致,而不在任何一种系统下,那段历史及其接下来的三百年历史就会大不一样。
这就是独立派教会所要求的一切。 公理会,即独立派教会,只不过要求宽容而已。 他们没参与萨福依及其他地方的讨论。 他们对这种“要么长老派,要么圣公会”的抉择不感兴趣。 他们所求的是按照他们所理解的圣经教导去自由地敬拜上帝。 但不幸的是,并非所有清教徒都坚持这一观点,并且由于他们在次要事务上发生分歧,整个立场都失掉了。 当然,失掉立场的意思并非不去布道了。 哎呀,太晚了! 很多人被迫领略了约翰·欧文博士、托马斯·古德温博士及其他人所持立场的真理性,他们也被迫采取这一立场。 但损失已造成了,荣耀的可能性丧失了。
于是就有了对失败原因的一种分析。 在大会的最后时段,请让我试着为我们今天总结点经验教训吧。 首先,根据我们归正的和清教徒的观点,什么才是真正要紧的? 我试图指出,这最核心的首要重点,将由于我例举的各种原因而变得含糊——政教合一、关注于次要的事情,等等。 那么,我们必须问自己这个问题——我们认为什么最重要? 我们以什么为中心? 我们将什么放在其他事务之上,又将始终瞩目何事? 关于这个答案,我们肯定不会有不同意见。 那就是救恩的福音,也就是“上帝荣耀的福音”。 这就是清教徒都认同的事——福音的本性和实质。 此次大会中,我们领略得够多了,在此我不再赘述。
非但如此,他们还强调有能力的好牧师的必要性,以及讲道居首位和中心。 这些是他们认同为第一位的、首要的和最基本的事务,我们也必须认同这点。
什么是福音? 我们不该首先确认此事吗? 这样就不会有不确定因素了。 我们的良知必须迫使我们说,对此不能有任何含混不清的地方。 我们全部的立场肯定是基于这点,那就是我们说福音可以定义,可以用命题来陈明。 我们确信信仰宣言,相信诸信经。 这就是我们和当今基督教会内绝大多数人不同的地方。 这就是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来坚持、宣告、捍卫的东西——纯粹的福音,纯正的福音之道。 关于福音,我们不能忍受任何妥协。
其次,我们将因此被迫再次面对整个教会观。 这个问题,所有的清教徒——实际上,那个时代也包括圣公会——一致认为是核心。 在这方面,我们要称许欣赏他们:他们都关心教会。 他们没有试图用组织运动来解决问题,他们每个人都关心教会的状态。 圣公会为他们的教会观而斗争。 长老派不满足于仅仅成为教会内的一个运动,他们想要整个教会成为长老制教会。 我要表达的是,他们并未止步于这样的立场而不触及教会:“好吧,我们将继续做圣公会会员,但我们将在教会内推行自己的一个运动,我们将聚会、团契,并不时举办活动。” 那也不是他们的观点。 独立派教会也是如此。 每个派别都在为某种教会观而斗争。 他们没有满足于只要他们还能在各自运动中聚会,就容许教会情形混乱。 每个派别都关心教会的状态和情形。 教会论是他们的中心。
为此我们要提醒自己,不久前,由于我们不能用教会观念来思考,我们作为福音派不是分裂了、变得没有功效了吗? 我们组织起运动,但我们没把自己信奉的应用于教会现状——因此我们的生活和行动到处充满了混乱,毫无秩序。
因此,问题来了:我们的教会观是什么? 《新约全书》的教会观是什么? 对于国立教会的整个问题及其决定教义和实践的方式,《新约全书》是怎么说的? 这个问题应该是我们优先考虑的问题之一。 1662年的这些人迫使我们面对这个问题。 我相信,今天我们身边的运动,特别是普世教会合一运动(Ecumenical Movement)及其他因素,在迫使我们问这个问题:我们的教会观是什么? 并且在这点上——教会纯洁的极其重要性,尤其是教义方面,我们肯定须要向清教徒学习。 当然,其中无疑有纪律的必要性。 在同一家教会容忍在基要信仰上观点截然相反的人,这么做对吗? 假如我们同属一个团体,在各自立场上却几乎全不认同——我主的神性、童女生子、他的神迹、赎罪并牺牲的死、赎罪祭中刑罚和代偿的因素、我主实实在在的身体复活、圣灵的位格、重生、唯独凭信称义、我主再来的可称颂的盼望——如此团体可以称之为教会吗? 在《新约全书》教导的亮光中,对那些从未去过任何一个敬拜上帝之处的人,我们可以仅凭他们曾在婴儿时期受洗,就认他们为“弟兄”、称之为“流失的基督徒”吗? 这么做和《新约全书》关于教会及其纯洁、纪律、生命的教导相容吗? 倘若我们认真对待这些清教徒,如果我们认真看待他们的下列教导,有关良心、一丝不苟的必要性,以及不顾一切后果地诚恳实践我们所信奉的真理等方面,那么这些问题必须是我们优先考虑、主要思索的。
另一个紧迫的问题是教会决定自己事务的自由。 《新约全书》何处提到,除了教会自己之外,任何人,包括国家和君主,有权涉足教会事务? 难道我们不须再次提醒自己“救赎主的王权”吗?
下面我提一个实际问题:我们已经在至关重要的、基要的、首要的信念上达成共识,那么我们能允许任何次要问题分裂我们吗? 1640-1662年的历史给我们以重大教训。 作为福音派,我们分裂为许多宗派,我们的努力事倍功半,最终我们所得甚微。 但我要问,我们可以不顾已经提及的重大核心问题,而允许自己分派乃至分裂吗? 通常,在我们作为委身教会的基督徒的整个生命中,我们和那些在核心重大事务上不认同我们的人联合,而非和那些认同我们的人联合,这么做对吗?
从1640-1662年学到的下一个教训是用属灵兵器而非肉体武器征战的重要性。 假如我们从1640-1662年没学到什么,至少它教我们懂得了这件事:在这种教会斗争中,体制中的教士每次都赢。 他们是斗争的高手,政治手段才是他们真正信奉的事。 当你我关注于教义和灵魂的培育之时,他们的整个注意力都放在实用性和政局上。 所以,当我们开始和一个政教合一的观点斗争的时刻,我们就会产生结党的精神,开始用政党利益的方式来思考,将那些在核心要义上认同我们的人视为敌人和反对派,这时候我们的事业已经失败了。
对我而言,最令人作呕的事,或是最远离《新约全书》精神的事,莫过于党派精神。 将他们自己那些对非基要、非核心要务的独特观点的兴趣,置于基要核心要务之上,这不仅是错的,而且正如我所言,体制中的教士在这类事上总能成功,过去如此,今后仍会如此。 我们对他们的唯一评价是:“他们确实已经得到了赏赐。” 他们在操纵、游说、幕后会议和组织方面是个中高手,并且他们会堕落到任何地步。 想一想长老派吧,在我们考察的这个时代,他们实际上在和查理一世的寡妇亨丽埃塔·玛丽亚合作! 虽然她是一个罗马天主教徒,仇视他们所持立场的每个方面,但他们还是与她合作。 他们这么做,为的是压倒圣公会。 真可耻!
“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哥林多后书10:4)。 但当人们变得被党派精神驱使时,他们会堕落到任何地步,直到极致,并要确保他们那个党派的胜利,于是就有了这些不圣洁的盟友。 他们是那整个时代长老派记录上的污点。 感谢上帝,本次大会提到名字次数最多的那些人——约翰·欧文和托马斯·古德温——无法被指控这些罪名。 他们有着不一样的教会政府观,我已提过了。 他们没有倚靠国家关系,他们只想要敬拜的自由,就是按照他们所理解的上帝在《新约全书》里教导的那样去敬拜的自由,因此他们从不诉诸这种可耻的行径和托辞。 愿上帝保守我们不要产生狭隘的党派精神,那种精神关心的是它自己观点的胜利,而非上帝的荣耀以及教会的纯洁和利益。 假如这不能成为我们从1640-1662年间汲取的教训,那么我要说,上帝救救我们——我们的事业已经失败了。
我要说结语了,这更加具有实践意义。 我们从这一时代汲取的重大教训是,警告我们被人的微妙诡诈狡猾所网罗收买的危险。 所有这些都发生在清教徒身上,尤其是1660-1662年发生在长老派身上。 劳德党采用的是这种人的惯用伎俩,这也是今天他们在使用的规矩。 这在现今基督教圈内仍能看到。 罗马天主教,尤其是现今的教宗【注:文中此处所指教宗为若望(约翰23世),1958. 10. 28-1963. 6. 3在位。 ——译者注。 】,都在按这个规矩办事。 这个规矩是:不妥协地坚持基要信仰,除此之外,灵活些,随时准备在不相干的事上,就是在那些完全无关紧要的事务上让步,对反对派成员说话和气、态度友善甚至讨好,这是劳德党用于收买某些清教徒的蓄谋。 他们给巴克斯特开价为赫里福德郡主教,给卡拉米开价为里奇菲尔德主教,给雷诺开价为诺里奇主教,给托马斯·曼顿开价为罗切斯特教区牧师,给贝茨开价为里奇菲尔德教区牧师,给鲍尔斯开价为约克郡教区牧师。 只有一位接受了邀请,就是雷诺,他真的成为诺里奇主教。
我不打算议论雷诺,但我要说其他人:他们的行动中有清教徒的良心。 清教徒的良心不被收买,不被人的灵活性、友善和讨好所欺骗。 它不说:“要知道,其他有些人比我们自己人好得多。” 它看透了这点,并超越了。 当初为了试图分化清教徒团体,他们也曾向清教徒领袖提供优惠,但遭到了僵化的、顽固的、诚实的谢绝。 这些人在这些事务上不能妥协,他们的良心不能被收买。 他们更愿意走入旷野,忍受随之而来的许多可怕的痛苦。 要我说,那就是清教徒行动中的良知。 审慎和细心,特别是细心不仅是要有正确观点,而且要不顾后果地照办。
换句话说,从这个时代得到的最终教训是:“你肉体的膀臂靠不住,不要敢于信靠你自己。” 我们必须“信靠主,倚赖他的大能大力”。 我们必须“靠着主,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以弗所书6:10)。 我们必须真的认识到“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哥林多后书10:4)。 不管他们是什么人,也不管他们是谁,不管我们有多渺小。 如果我们明白了真道是什么样的,那么我要说,我们必须持守真道,为之征战,拒绝妥协真理,不惜一切代价。 我们必须拒绝每个诱惑、每次收买、每种形式的讨好和荣誉;我们必须机智地看穿将用于反对我们的每样工具——职务、高位、荣誉地位、在我们宗派里的位置或其他任何东西——我们必须像这些人那样完全拒绝之,这样我们才能为信仰、为教会的纯洁、为上帝和他的基督的荣耀而奋战。
为了这些人的声明,我们感谢上帝,他们看清了岗位,不惜一切代价守住了。 愿上帝施恩于我们,跟着他们的脚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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