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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圣洁大道

 


 
「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一章16节,引自利未记十一章45节)
先知以赛亚戏剧性地与天堂互动,他在那令人眩目且至高无上之神的荣耀中瞻仰祂(参考以赛亚书六章1〜13节)。他在造访神宝座之后,提到了与地上交会的圣洁大道(highways of holiness)。于是他内心的呼喊变为:「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另参考卅五章8节)。神百姓的圣洁在灵里创造了一条大道,义人为祂的脚踪预备道路(参考箴言十五章19节;诗篇八十五篇13节)。
许多年以后,施洗约翰的宣告与以赛亚的预言产生了共鸣: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侮改!』……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马太福音三章2〜3节) 约翰的先知性宣告是受至高无上之权柄所膏抹的,因此能使一个国家悔改。以色列的余民回转归向雅威后,天与地之间就出现了一条畅通无阻的圣洁大道。在那之后不久,耶稣即以弥赛亚的身份公开出现在众人面前(参考约翰福音一章 31节)。
诚如我们先前所见,希伯来字「圣洁」,其字面意义是「分别出来」。至高无上的圣者是从万物中特别被分别出来的。祂因自己所拥有的神圣属性——纯洁、完全、主权和至尊——而被分别出来。简言之,祂的灵最大的特征就是圣洁;祂是神,是圣灵。祂的赎民同样也要被分别出来。祂说: 「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一章16节;利未记十一章45节) 这道命令是一位怀着嫉妒之情的爱人所发出的迷人邀请;祂渴望在无止尽、无拘束的亲密关系中,与祂分别为圣的子民同行。圣洁的呼召是源自于救赎的爱情。


圣洁的热情
使徒约翰是「耶稣所爱的门徒」,这点是众所皆知的(约翰福音廿一章20节,另参考十九章26节,二十章2节)。在新约的作者当中,就属约翰将神的爱阐述得最为淋漓尽致。是约翰告诉我们耶稣在被钉十架前的那一夜所说的温柔话语。这位主所爱的使徒也记下了这句令人扎心的话语:「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十四章15节)约翰是神爱火的完美传递者,他热切地想要顺服。我认为约翰是继大卫之后另一个合神心意的人,我想他一定十分渴望其他人也能认识神奇妙的爱并住在其中。因此当他一再地告诉我们,这份爱是与顺服相连结的,我们要把他的话听进去: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翰一书五章3节)
「我们若照他的命令行,这就是爱。你们从起初所听见当行的,就是这命令。」(约翰二书6节)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约翰一书二章3节)
约翰领受了圣经中最深奥、只有单次记录的预言——启示录,难道这会是巧合吗?神的爱将我们引向顺服,而顺服则将我们引向圣洁;同样地,因爱而驱使的圣洁会产生属灵分辨力、释放出高层次的启示,它们存在着活泼有力的关系:
「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希伯来书十二章14节)
「必得见祂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约翰一书三章2节)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马太福音五章8节)
虽然神的恩赐和天上的资产是因着恩典白白给人的,但你我都要让自己就定位(或预备自己)去爱得更多,才能领受得更多。我们要爱到足以顺服祂的命令。
在那令人颤动且神圣的造访里,约翰听见这话: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启示录十九章7节) 新妇费尽巧思地预备好自己,她拥有自由意志,这是她心爱的王所不能越界干涉的。她选择圣洁的道路和降服,不是因为律法的重担,而是由于爱的祝福。她的帮助者,就是圣灵,会浇灌她并赋予她能力。因此有句话说,若要爱神,就需要神的帮助。
圣灵忠心地将我们带往更高的圣洁层次,那圣洁是由无法息灭的爱所点燃的。在过去,神的旧约道德诫命和先知性的律例经常被视为与新约信徒毫不相干。然而,今日的教会开始在恩典里获得一个新的观点,并完全接受古时的律法。我们将不会——且绝不可——以弥赛亚一次为罪献上为祭之前,犹太人奉行律法的方式来遵守律法。我们对这条来自天上、能转化地面之圣洁大道的热情将会恢复。
爱的律法
世世代代的信徒都尊崇神的圣洁和祂的律法,他们这么做并非是出于宗教热忱,而是爱慕耶稣的甜蜜表达:
如何才能达到敬虔?当你已学会了爱,你甚至不会想要做那些会得罪你爱人的事……一旦你与你的主建立了这样的关系,你将会很快地发现,在你里头没有一个过错是可以逃脱的。
——盖恩夫人(Madame Jeanne Guyon)
约一六八五年
许多持守福音的人已将道德律法弃置一旁,以致信徒没有履行义务服从它。这些便是尼哥拉一党的教义,他们受到基督严厉的谴责(参考启示录二章15节)……他们以为基督已使他们从律法中得释放,并赐给他们圣灵,而圣灵的引导如今掌管了他们的生命,而不是神的律法……这种教义表示耶稣和圣灵公开对抗神的政权〔国度〕    福音的自由不在于从律法的要求下得释放,乃在于人心中认为守律法本身是一种喜悦,而不是重担。
——查尔斯•芬尼(Charles G.Finney)
一八三七年
我们不是因任何先前律法之善行的条件而称义;
但这些善行却是我们因信称义所立即结出的果子。
——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
一八七二年
神的恩典在人里面带来真实的圣洁。
——司布真(Charles H.S purgeon)
一八八三年
让我们谨记,神的话语永远坚立,祂的命令在今日对我们同样具有意义……我们喜乐地服从祢的律法,父神。我们热心地遵行律法并非出于恐惧,而是出于爱。
——彭柯丽(Corrie Ten Boom)
一九七七年


这些信心之父和信心之母所过的圣洁生活,是今日大部分的人所不熟悉的。他们不是忧郁、阴沉的人,却是他们那世代激烈、为耶稣颠狂的燃烧火把。他们爱神的律法,是因为他们毫不隐藏地爱着这位立法者。他们顺服的热情传递出因信得着的恩典,而非减损这恩典。有时我们会将他们这种敬拜的生命所流露出的敬虔误解为宗教狂热,接着便因为害怕落入错误的限制里,而从神的诫命里退却了。这种恐惧是错误的,我们很快地发现「限制」只会更深地释放我们进入本质就是爱的自由律法之中。
当圣灵使以色列与教会相互交会,成为弥赛亚战士新妇,一股对他律法的热爱将在圣洁的爱中被恢复起来。再次重申,我并非建议我们要以耶稣成全律法以前人们奉行律法的方式来遵行律法。我所谈论的既不是律法主义,也不是「犹太化主义」,而是因着与新郎君王热恋而产生的顺服。如果我们的心与祂一同跳跃的话,就不会因着自身的悖逆而过于悲伤,以致没有选择顺从祂的律法。由于经历到祂同在的喜乐与内住在我们里面的喜悦,我们便禁不住地想要顺服。
当信徒愈发与蒙救赎的以色列结合时,经过一段时日,活泼有力之律法的事奉将会被复兴。根据罗马书十一章 29节,神对以色列的恩赐与选召是没有后悔的。这与祂的话语有关:「祂将祂的道指示雅各,将祂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别国祂都没有这样待过。」(诗篇一四七篇19〜20节)新约则印证:「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罗马书三章1〜2节)
服事神话语的恩膏不侷限于以色列。神呼召犹太民族要将那恩膏分赐给外邦人,这就是许久以前,她透过弥赛亚和她的犹太使徒所做的。今天许多我最喜爱的圣经教师都是外邦信徒,而不是犹太信徒。然而,以色列所背负的永恒呼召,仍回应着她固有的托付、实际经历和与神话语的关系。未来她将会再次倚靠在耶稣里的信心,谦卑地分授神律法的深入洞见。古老的珍宝和奥秘,将会从天上的府库被释放出来给整个肢体(参考马太福音十三章 52节)。
成全律法
圣经的前五卷书在希伯来文中称为 妥拉(Torah)。 妥拉一字译成英文是「指示」或「教导」之意。它可能来自希伯来字根「对准目标或靶心」的意思。「妥拉」与罪正好是相反的概念,罪的意思就是「未击中目标」。有时「妥拉」所指的不仅是从创世记到申命记,而是整个旧约(参考约翰福音十章34节)。此外,有时「妥拉」只是指明神直接的诫命和律例。最后,「妥拉」这个词可同时用来涵盖以上所有的陈述,这也是我在本书中普遍采用的诠译方式。
犹太民族视「妥拉」为至高无上的恩赐,新约使徒也是如此: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三章16〜17节) 这节经文里的「圣经」是指所有的旧约(其价值是被肯定的),包括所有摩西的律法。当时新约圣经尚未受到推崇,因此提摩太后书的作者不可能引用它们。旧约和其所有的律法,可以装备你我去行各样国度的善事。
旧约和新约都是神所默示的,但是新约成就了旧约里关乎雅威自己的启示。诚如《希伯来圣经全书》( complete Jewish Bible)所诠译的:「祂(耶稣)居间调停的约是更美的,而已被给予的这约就是『妥拉』,其根基乃在于更美之应许。」(参考希伯来书八章6节)靠着神的恩典,对救恩及成圣而言,单是新约就已足够了。当我去到一些国家服事时,有些信徒告诉我,在前共的统治下,所有教会得经过数年的时间,才有那么一次机会取得一卷福音书中的其中几页。这些受逼迫的圣徒,其实和满书柜圣经、以及在电脑下载了新旧约巨细靡遗之注解的信徒们一样的「属灵」。
从历史可得知,基督徒毫无疑问地接受了新约的重要性及其关连性。但他们对于旧约所抱持的立场就不是这样了,尤其是律法,教会往往会轻视它、觉得那和基督徒没有太大关联。因此,本章其余的部分所要谈的内容是关乎要弥补这项原本就属于神百姓的资产——「妥拉」。虽然在接下来几页里,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我稍嫌过度地强调律法,不过请思考这点:为了恢复、鉴定一个失落已久、刚出土的珠宝,首先必须把它拾起来、仔细地捧着、撢去尘埃,并小心翼翼地研究它。惟有那时它才会成为一件美丽、闪耀永恒价值之光辉的珍宝而被人欣赏。照样,教会也将要再次地获得「妥拉」这项宝藏。
一开始请思想:新约持续地描绘出一幅旧约的正面图画——包括律法在内。耶稣祂自己解释道: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妥拉〕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五章17〜19节)   
弥赛亚耶稣惊人地成全了妥拉;祂并没有废除律法或使它荒废。因为祂是成为肉身的「道」,就某种意义来说耶稣 即是「妥拉」。祂没有废除祂自己或使自己废去。反之,由于只有祂一丝不苟地坚守律法所有的规定,从未因罪而失去律法的标准,因此祂为你我开辟了一条又新又活的圣洁之路(参考希伯来书十章 20节)。
「妥拉」的律法使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及对救主的需要。因着相信耶稣、靠着神的恩典,它驱使我们迈向救恩。一旦我们得蒙拯救,神的律法会持续为生活提供完美的实际引导。我们可以视「妥拉」为圣灵所赋予生命气息的道德罗盘,是为了义人的缘故而给予的。在上述马太福音第五章的经文当中,耶稣说凡是遵行或教训「妥拉」命令的人,在天国要被称为「大」的;但是凡教训人废掉这命令的要被称为「最小」的。耶稣对于律法的成全,并不表示妥拉对祂或对我们完全起不了任何作用。相反地,祂是妥拉的中心、不变的焦点、生命的动力、目标和目的(参考约翰福音五章 46节;路加福音廿四章27节)。弥赛亚是惟一的道路,藉此我们得以合宜地遵行律法。我们在律法的每个接合之处找着了祂;祂正是通往圣洁的「大道」。
神圣之约: ketubah
在第四章我们看到古时犹太婚姻的礼俗中,婚聘需要签署一份正式的婚姻合约。这份合约的希伯来文称为 ketubah。由新郎和新娘所签下的这份 ketubah,在今日的犹太婚礼当中,依然是一项备受珍视的传统;而在一般基督教的婚礼中,它已被交换郑重的口头誓约所取代。我们已看见神与以色列之间拥有一份 ketubah,是以神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律法为代表。藉由或交换婚约的说明,我们便可更多了解「妥拉」对于我们今日生活的价值。
让我们假设一场婚礼刚举行完毕,新婚夫妻也圆房了。现在这些令人期待的事件都已过去了,这对夫妻潜在的合法婚约难道就废除了吗?当然没有。那份约如今已成全了。 ketubah或誓约的重心、焦点、生活动力、目的和目标成为分别出来或与配偶之间的圣洁关系。假如一个人真心爱他的妻子或她的丈夫,那么关乎婚姻神圣义务的法定条例将会受到敬畏和重视,并且人们会为着生活而欢喜地遵守它们。那些法定条例并非意指它们是被正式地制定,必须机械式地被应用在每个可能的生活环境中。(谁会想要这样的婚姻呢?)然而,人是软弱的,因此在那些条例之下的道德原则有时会被延伸,用来使人可以应付生活里无数错综复杂的难题。倘若艰苦的生活使婚姻关系受到威胁,那么誓约或 ketubah对于维持、甚至恢复婚姻就更显得重要了(而非更不重要)。这类似我们与神的立约关系。
神如同 ketubah般的「妥拉」不仅属于以色列,也属于祂来自列国的未婚妻。由耶稣写下并成就的律例,是要凭着由神圣之爱所流露出的喜乐去遵行的。圣灵按着所有的真理,赋予我们能力和指引我们。此外,圣灵也为我们将这不受时空限制的道德原则加以延伸,以便适用于当代的生活。「妥拉」里面的话语服事了神的心意,藉着它我们就成圣了(参考约翰福音十七章17节)。妥拉使新妇得以预备好,让自己的生命毫无玷污或皱纹地迎接她即将来临的君王。妥拉代表着祂圣洁的亲吻,永远合用、能带给人生命,应受到热情的对待。
山上的妥拉
耶稣不仅确立了律法不变的重要性,祂将律法应用在我们生活中的程度也远超过摩西。在加利利绿草如茵的山顶上,祂所传讲的登山宝训扩大了神的诫命。「 你不可杀人」现在延伸为,你不可对弟兄发怒;「不可奸淫」成了一个教训,要人不可好色地盯着别人看;「不可违背所起的誓」成了「断不可起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现在则是「将另一边的脸颊转过来」;单是「爱你的邻舍」还不够,其目标是要「爱你的仇敌,并为逼迫你的人祷告」。耶稣那时代的犹太人已经十分尽本分地过着祷告、禁食和周济贫穷的生活,而他们所做的这些事若是为得人的奖赏,那将不会得着神的赏赐(参考马太福音五章21〜22、27〜28、33〜39、43〜48节,六章1〜7、16〜18节)。
内心的纪律和动机才是首要之事,这两者比外在的行为更难以驯服。因此耶稣接下去说若要取悦神,我们绝不可忧虑,且不可论断人。我们不该一心着迷于自己所造的国度,反倒是要先寻求祂的国。之后祂总结一切: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廿二章37〜40节,引自申命记六章5节)
耶稣教训人关于神圣洁的标准(若不藉着祂,人不可能达到此标准),其目的在于转变我们的内心,好叫我们渴望行事正当。靠着圣灵的大能,我们降服于祂,因此祂便慈爱地从里到外改变我们(参考以西结书卅六章 26〜27节)。圣洁变为超自然地自然了。于是神将「妥拉」及其律法刻在我们的心版上: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希伯来文为妥拉〕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书卅一章33节)
律法主义,还是自由?
我们所处的动乱世代呼求着来自神律法的疗方。不守法所结的腐烂果子——死亡、毁坏和称善为恶、称恶为善的欺谎——威胁着撕裂社会的架构。即使是有名气的基督徒领袖也陷入物质和肉欲的贪婪,假如有可能的话,还会使这位圣者蒙羞。在错误的自由假象之下,我们已经过分地违背神的律法,以致我们深受捆绑而走向道德败坏之途。我们已滥用了这奇妙的恩典,规避了「律法」与「服在其下」的期盼。二十世纪一名为了信仰而殉道的基督徒领袖潘霍华( Dietrich Bonhoeffer)将这现象称为「廉价的恩典」,或「欠缺门徒训练的恩典」,它与「重价的恩典」完全相对。他描述这「重价的恩典」为「神的圣殿必须从世界中被分别出来。」
你愿意让主来驱散因妥拉被误传而产生的迷思吗?有些人已培养出一种观念,认为接受旧约的新约信徒会不由自主地落入律法主义中。但与此观点相对的是,只要你听听这位希伯来诗人如何在妥拉里自觉欢欣喜乐,便可得知两者差别在于何处。这位热情如火的敬拜者一点也不受律法的拘束。他并未肩负律法主义的重担,而是献上从恩典涌流而出,自由且亲暱的高声颂赞:
「求祢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祢律法中的奇妙。……耶和华啊,我记念祢从古以来的典章,就得了安慰。……我却喜爱祢的律法。……祢口中的训言(或作:律法)与我有益,胜于千万的金银。  我何等爱慕祢的律法!」(诗篇一一九篇18、52、70、72、97节)
诗人尊崇律法,显明这位立法者满有慈爱、恩典和真理。前述经文中「律法」这个字,在希伯来文里所使用的字为 妥拉。他珍爱妥拉,因为那不但不会使他受迫,反而释放他进入他在神里面的命定: 「祢开广我心的时候,我就往祢命令的道上直奔……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来考究祢的训词。」(诗篇一一九篇32、45节)
律法主义对于真实敬拜雅威的人来说,是个外来的观念。律法主义从未说明他们与祂之间为什么会有关联。当以色列人存着假冒为善的心,回复到只是在表面上持守律法时,他们所得的就只是祂的斥责而已。在旧约里,以宗教的灵遵守法度是无法使任何人得救或成圣的,更遑论是在新约了。
早期使徒性教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关乎在基督里的救恩是否要藉着遵守律法来达成。为回应此问题,保罗的教导强烈反对企图藉着遵行妥拉来获得或维持救恩的律法主义。然而,在希伯来文或希腊文里,均缺乏现有且适当的专门用语可供他表达自己的论点,他的表达便因此受到拦阻了。在这两种语言里皆没有我们现今所谓「律法主义」这样的字眼甚或是概念。结果,保罗想出了「律法以下」( under the law)和「律法的行为」(works of the law)这两个用词。若考虑经文的脉络,这些由圣灵所启示的词汇便十分有助益。在前后文中,它们总是与保罗试图纠正一些特定被误用的律法有关。但遗憾的是,当前后文被忽略时,人们经常会连带犯下像忽视神的律法这样的错误。
基督徒神学家克莱恩菲尔(C.E.B.Cmnfield)对此论点作这样的评注:
使徒保罗的陈述(Paulinestatements),起初看似是蔑视律法,实际上和律法本身却没有冲突。真正的冲突点在于误解和误用了律法,对此如今我们有了一套合宜的用语来称之。
当神改变心意挽回古老的真理,且因我们在新的层次上接触旧约时,问题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我们究竟要实际地活出诫命到什么程度呢?妥拉当中所有的律法在现今的生活同样也适用吗?我坦承并没有完美的答案。的确,诚如你已听见我不只一次说到,我们不是要以耶稣诞生、受死及复活之前犹太人所采用的传统方式去遵行律法,祂所传的约是更美的。然而,出于对王的热情,我们便忍不住想要祂恢复祂话语中所呈现的公义,及祂再来时会合乎祂标准的圣洁。
实用要点
以下是一些建议性的参考要点,当你以祷告重新评估神的律法在你生命中的角色时,可以思想这些要点。我特意提出这些参考点,至少有两个原因。第一,任何更详尽的细节都会超过本书的范围;第二,我想要你自由地,并带着责任感默想圣经,然后与耶稣有个人的相交。就如没有两个人与主的生命关系是完全一样的,也没有两个人与律法的关系会完全相同。犹如恩典的记号般,除了以下这些参考要点外,人们还是有很多可亲身体会神律法的空间。这提供了一个机会,能让你自己和在你团体中那些有信心的人,一起与圣灵亲暱而活泼地游历其中。
1.对未信者而言,律法的主要功用是藉着恩典与相信耶稣,继而把人们带向救恩之路(参考罗马书十章4节);但对信徒来说,那就不一样了。弥赛亚为了人类的罪所作代赎的牺牲,改变了我们与神的关系,使我们得以转向律法(参考希伯来书八章6节〜十章22节)。
律法不再定我们的罪,它有力地指示我们秉公行义,护送我们进入神的同在。在祂的同在里,我们就能愈来愈深地降服祂,以致我们得以成为圣洁,甚至像祂一般圣洁。于是,我们便能反映出「信服真道」的生命(罗马书一章 5节;另参考十六章26节)。
2.新约对救恩和成圣便已足够,但它不过是整本圣经正典的一小部分。所有神的话语,包括旧约和新约,对祂的百姓都很重要。 天上的律法是呈现于祂在地上所给我们的律法之中。当我们尊荣后者,前者便会愈发彰显,使祂的旨意成全,祂的国降临。
3.在新约中,外邦信徒从未被要求与犹太人遵守相同的律法,然而他们也没有被告知要全然地漠视它。这不是因为外邦信徒在灵命上优于或劣于犹太信徒,主要是因以色列独特、无法撤回的呼召。要记得,新约是比摩西之约「更美」的。
4.新约从不要求犹太信徒以耶稣为焦点而停止遵守摩西律法。使徒们恪守奉行妥拉的生活方式,尤以保罗为最。他们似乎单纯地认为弥赛亚犹太人会继续遵守律法。 今天,在弥赛亚里的新人若要成长至全然成熟,那么靠着恩典自由地顺从律法,并以纯正的心专注于耶稣至高无上的主权就会是很重要的了
5.妥拉与外邦信徒、犹太信徒仍是息息相关的,并且具各种程度的实用性, 神道德的律法对我们尤其珍贵。许多与各类圣殿习俗相关的民事、农业及礼仪的律例,现今已不可能再遵循。其他律法无法照常遵行,是因为它们需要由一整套犹太拉比的司法制度来执行。另有些律法是限定性别或仅适用于已婚者、祭司,或是以色列会众当中其他阶层的人民。但是在相同律法下,以弥赛亚为主的道德原则,能持续指教我们秉公行义,并且传扬天国。
6.神所赐予任何信徒的恩典,不仅是要欣然接受律法,还要接受深具意义的犹太传统,但这些传统并不违反圣经或 将焦点转离耶稣。同样地,也有恩典给予任何信徒,包括犹太人,叫神的百姓得以不按照超乎圣经之外传统的犹太习俗,而是按照合乎圣经教导的方式活出圣洁的生命。
7.服从律法并不表示外邦人要试着变成、行事或看起来像犹太人,或是犹太人要努力变得「更有犹太味」。我们绝不要想凭着努力遵守妥拉,并且错误地要在犹太教(或任何其他的「主义」)中而非在耶稣里找到自己身份的定位。神在寻找一种真诚之爱的流露,是以正直的心来爱祂,能与祂造我们的身份一致(参考哥林多前书七章17〜20节)。
在这些广泛的参考点当中,进一步的问题和顾虑经常围绕着两项特别的议题:
1.对所谓「奉行妥拉的生活方式」的信徒而言,这样的生活型态在今日是可行的吗?
2.犹太化的危险。
奉行妥拉的生活方式
大部分有关律法的新约经文都是由使徒保罗写成的,他是当时卓越的犹太学者。使徒彼得是一名简朴的渔夫,谈到保罗时他说道:「 信中有些难明白的。」(彼得后书三章16节)我必须同意彼得的说法,不过让我很感恩的是,要了解保罗本人并不困难。
神是高明的沟通者,祂会确保平民百姓能够了解祂的话语。所以我们必须记住,保罗所记载的事迹和他的话语一样,多半是神所默示之圣经正典的一部分。虽然他说的话可能不容易领会,但是我们若以他的行为来解释他所说的道理,便会发现他言行一致,因此也就澄清他所写的大部分内容了。当我们同时考虑他教导的背景时,种种困惑和争议也能随之解决。使徒行传第廿一章便提供了一个最佳的范例。
在使徒行传第廿一章里,我们看见保罗自己如何个别地说明他与律法之间的关系。在那一章里,提到他抵达耶路撒冷并与当地教会的长老会面,他们立刻告知他,所有城内的犹太信徒依旧火热地守着律法。然而,长老们接下去说,同样的这群信徒正为一个错误的谣言所困扰,他们听说这个使徒开始教导犹太基督徒要废弃摩西的律法,人们十分忧心,因保罗说:「 不要给孩子行割礼,也不要遵行条规。 」(第21节)为了平息谣言,长老们鼓励保罗公开见证他自己持续奉行妥拉的生活方式,他们建议他照着拿细耳誓约里的作法,在仪式上洁净他自己(参考第24节;另参考民数记六章1〜21节)。「这样,众人就可知道,先前所听见你的事都是虚的;并可知道,你自己为人,循规蹈矩,遵行律法。」(使徒行传廿一章24节)
在这点上,保罗就有了一个好机会,可以同时导正长老们及耶路撒冷依旧热心于律法的会众,但他却没有这么做。由此可见,他是认同他们的。的确,没有任何一处经文显示他或其他的新约作者,教导犹太基督徒废弃律法。保罗尽其所能地消弭谣言,并且就在隔日起了洁净的誓约(参考使徒行传廿一章 26节)。这位使徒在此不是为了安抚任何人,先前他才在别的城市许下同样的誓约,而且是他自愿如此行的(参考使徒行传十八章18节)。如果这一切都是因着要真诚地降服于耶稣,那么保罗就不是在教导弥赛亚犹太人要废除割礼、摩西律法或甚至犹太习俗了。
故事还没结束。几天之后,使徒仍在耶路撒冷,他遭逮捕并被带到千夫长面前,即犹太高等法院。那时他作见证,他不仅遵循律法,并且还是个法利赛人(参考使徒行传廿三章 1、6节,廿六章5节)。在这段插曲之后,他被解送至巡抚那里。他分诉道:「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我都没有干犯。」(使徒行传廿五章8节)最后,当保罗将这些事向罗马的犹太首领叙述时,他再次重复:「我虽没有作什么事干犯本国的百姓和我们祖宗的规条,却被锁绑,从耶路撒冷解在罗马人的手里。」(使徒行传廿八章17节)
请记得,这位使徒曾与耶稣有过深刻的相遇,并且曾造访天堂。此人活在超自然的领域中,他没有受律法主义所捆绑,或严苛地受传统所牵制。然而,他不仅遵守摩西的律法,也遵循了那时代圣经以外的习俗。保罗所写关于律法的一切,都必须以在这些行动背后更为宽广的背景来理解。当我们不仅研究他所说的话,也研究他的作为时,便会看见他从未贬损律法本身。诚如圣经学者迈可•布朗博士( Michael L.Brown)所下的结论,这位使徒「以奉行妥拉之犹太人的身份继续生活,即使他主要的任务是要将好消息传给外邦人。」
保罗以身作则地说明,信徒可以自由维持奉行妥拉的生活方式,但要 全心全意、真诚无伪地以弥赛亚为中心。律法和恩典一同在祂里面、在一个新人里,并在以色列与教会、天上与地上交会的国度里运行。
外邦信徒和犹太教的信徒
我并非要针对有些人,指出他们过于极端地恪守神的律法,而不是以耶稣为中心的问题表示异议。此外,有另一个极端却是说,任何完全接受妥拉的人都是「犹太教的信徒」( Judaizers)(记得其中一个例子,便是早期教会的法令禁止在星期六守安息日)。我不想被犹太化,而我相信你也不想。由于这个用词在历史上已被误用了,因此我们必须回归圣经来正确地定义什么是「犹太化」(Judaizing)。
加拉太书和使徒行传第十五章,针对犹太化的争议加以描写与讨论。为了解对于犹太化的严厉警告,我们首先必须明白当时所发生的严重问题。加拉太教会,也就是外邦人的教会,受了假弟兄的影响,被教导说若要得救他们就必须行割礼、服从摩西律法并改信犹太教。这是保罗需要严正驳斥的异端邪说,保罗的斥责如此坚定,以致今日若不从它的历史背景来看,就很容易误解。
在使徒行传第十五章与第廿一章里所提及,在耶路撒冷同样的一群长老们,力劝保罗许一个圣殿的誓约以抵挡犹太教的信徒。他们带着权威的口吻,谴责外邦人必须行割礼或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的主张。我们可以想见,犹太长老十分熟悉救恩扩及外邦人的先知性经文,因此他们抱持与犹太教信徒相对的立场,恩慈地向神信心的族群敞开门户。于此同时,他们并没有保留妥拉而不与外邦信徒一起分享(参考使徒行传十五章 20〜21节)。我们绝不能使新妇(即外邦人和犹太人)得不着「祂口的亲吻」(参考雅歌一章2节编注:指「妥拉」或神的话);神的国度中绝没有一个领域能与之分离。
在整个教会历史中,少数外邦信徒在不同的程度上,继续过着尊荣妥拉的生活方式。今天,这类的信徒人数正不断增加。可惜的是,有太多人遵行妥拉的方式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不合乎圣经的教导。不过有些十分坚定自己在基督里之身份的人,却欢喜地与他们旧约的根源再次于圣灵的恩膏中相连。他们没有试着仿效犹太人的行为作法,或遵守只适用于以色列的律法,他们爱律法只因为他们爱主。在未来的年日里,这波圣灵的恢复运动将会平衡、成熟,并且在基督身体中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这将生出一种圣洁,发挥保护的作用,在末日采取主动积极的攻势来打击邪恶,就是打击违背律法的灵,那在圣经中相当于敌基督的灵。
违背律法
当耶稣提到末世时,祂描述那是一个愈来愈多人拒绝神律法的世代。由于不法之事增多,祂说许多人的爱心——甚至是信徒——都会渐渐冷淡(参考马太福音廿四章 12节)。不法之事猖獗肆虐,以致有些落入其中的人也会奉祂的名行异能。虽然如此,他们终究会悲惨地从祂的面前被逐出(参考马太福音七章23节;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9节)。
依据约翰一书三章4节,违背律法就是罪。教会受到严厉的警告要防备「不法之人的错谬诱惑」,以及那些违背神律法的教导(参考彼得后书三章17节)。违背律法的现象是如此地严重,甚至敌基督的另一个名称即为「沉沦之子」(译注:即「不法的人」):
「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自称是神。因为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3〜4、7〜9节)
这沉沦之子将会因他亵渎地企图改变神的律法,而在某种程度上被识破(参考但以理书七章25节)。
你我奉命要以相反的灵制定战略对抗不法之事:爱律法、守律法及出于信心、带着圣洁的顺服。虽然圣洁是一种爱的行动,但它同时也是属灵争战的武器。正当属灵争战以产难的形式愈演愈烈,并预告出耶稣的再来时,一种因为圣洁的顺服而赐下的恩膏也将会增加。弥赛亚的新妇会是一个心中燃烧着圣洁之火的战士,藉着祂的公义,她会活出完全合乎神律法的美好生命,她将会因伟大君王之战役的荣耀而接受训练。在下一章里,我们会看见那战役会是如何独特地与以色列的恩膏产生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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