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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工作的新指南 2

第十一章 工作的新指南

 不同的美德观


我们在第10章讨论了普遍恩典这一圣经原则,强调了基督徒与不同信仰的同事之间的共性。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因此可以接受同样的教育和专业知识,共享前沿进展,欣赏业务出众的从业者,无论其信仰怎样。我们应尽全力勤勉自律,做精明能干之人,这一点很重要。《歌罗西书》3:23教导我们:“无论你们作什么,都要从心里去作,像是为主作的。”如果我们认真对待这句经文,就会以踏实肯干、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赢得同事的尊重。这意味着言必信,行必果,透明公正。


很多人认为诚实正直、乐于奉献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无关乎基督信仰。从某种角度来讲的确如此。C.S.路易斯在其著作《人之废》(The Abolition of Man)附录中,列出了不同文化与宗教信仰对人性美德相似的见解。只是,基督徒所拥有的福音这一道德罗盘和能力,或明或暗地将我们从人群中分别出来。这是因为以圣经为本的基督信仰为我们揭示出不同于其他世界观的重要信息,如果行出来,就可以将信徒在职场中分别为圣。


中世纪时最伟大的基督教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认为,柏拉图的四项基本美德——正义、勇敢、节制、慎思,也包含在圣经中。阿奎那在四项美德基础上增加了基督教启示所独有的三项神学美德:信、望、爱,并揭示了上帝的性情和上帝的恩典。古典文化宣扬的怜悯是有限度的,而基督教教义将爱的定义提升到新的高度,包括爱仇敌和原谅逼迫你的人。这是生活在荣辱观文化中的人所不能接受的,他们将嫉恶如仇视为一种美德。


法国哲学家吕克・费里在他的《哲学史》一书中提出,基督教之所以“战胜希腊思想并主宰了欧洲”,主要因其在“道德方面”的教导,具体而言,希腊思想一直将终极实体理解为非位格的存在,而“基督教将宇宙和谐而神圣的构造理解为具有独一位格的基督”。基督教岀现以前,东西方文明都将救理解为进入一种非位格的匿名状态,尚未出现“我们的本源是上帝之爱,并终将回归并体验它”的观点。基督教则将终极实体理解为出于爱创造一切的位格性的上帝。这带来了“从匿名盲目的救赎论到基督应许拯救我们每个人”的转变。


基督徒明白我们被造是源于永恒的爱,也是为了永恒的爱。这是生命真正的意义所在。即便上帝的基督教教义——上帝的三个位格在永恒中相知相爱——也证明了爱的关系是全部现实的基石。上帝作工的终极目标是创造出可以与他共享美好关系的人类世界。上帝造人并不是为了获得爱与荣耀,而是为了分享已经存在于三位一体中的爱、喜乐、尊贵和荣耀。


因此,爱在基督教真理中居首位。正如耶稣所说,做完全人就是要爱上帝、爱邻舍。其他任何事物——我们的成就、事业、身份、情感——都是次要的。当然,这种对现实本质的理解会对我们的工作产生深远影响。比如说,人际关系乃用来追逐权力、财富和舒适的手段,还是创造财富乃为了实现爱人如己这个终极目标的手段?前者违背了三位一体上帝创造宇宙的宗旨,因此无法荣耀上帝或实现人类繁荣。后者才是基督徒工作的典范。


众所周知,人们回望一生时会后悔在办公室花了太多时间。这是人之常情。但换个角度想:当你走到生命尽头,是否希望自己倾注了更多时间、热情和能力在工作及其成果中,以帮助人们给予并收获更多的爱?你从自己当前职业生涯的轨迹中可以看到肯定的答案吗?


 不同的人权观


基督信仰的爱至上原则为尊重人权提供了具体依据。如果每个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而造,那么无论其种族、阶级、性别、生活方式或道德如何,都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费里指出,希腊和罗马人认为人之价值在于所拥有的恩赐和能力,而非人之为人。因此,亚里士多德相信有人生而为奴,因为他们不具备先进的理性思维。他认为,“奴隶与自由人的划分符合自然,奴隶的体格总是强壮有力,适于劳役;自由人的体格较为俊美,虽劳役非其所长,但无论战争抑或和平时期,都宜于政治生活..显然,有人生而自由,有人生而为奴,对于后者来说,被奴役不仅有益而且是公正的。


但改教家加尔文却写道:


若以人有多少功德来评判,大多数人都不值得人向他们行善。 圣经对此的教导给我们很大的帮助。 它教导我们不要考虑人本身所应得的,乃要思考上帝在众人身上的形象,因我们欠上帝一切的尊荣和爱......你或许会说:“他所应得的与爱截然不同。 ”然而,上帝所应得的是什么呢?......要留意上帝不要我们考虑人对我们的恶意,而是要在他们身上看到上帝的形象.这形象的光将会吸引我们去爱并拥抱他们。


基督教以其对人独一无二的定义(拥有上帝的形象)和对爱前所未有的理解(是世界的起源、目的及归宿),极大地推动了人类思想文明的发展。如果没有基督教对人的理解,也许永远不会出现今天普遍接受的人权观念。基督教认为,所有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都有被爱、被尊重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无关乎我们是否认同他们的文化、道德与个性。这种观念极具颠覆性,在基督教文化出现以前闻所未闻。费里和许多人普遍认为,人权观念正是源于基督信仰上帝形象的理解。


基督徒该如何在工作中体现这一原则?凯瑟琳分享过她离开商界初期刚刚投入教会工作时的一段经历。有一天她与牧者聊起她在城里的“人脉”。牧师转向她,温和地说:“凯瑟琳,你现在的身份是传道。在事工中我们称其为人。”市场压力与惯例促使我们对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进行理性的效率分析。可以帮忙的是人脉;顾客是眼球和钱包;员工是执行任务的资源。我们不假思索就以客户、员工甚至教会弟兄姊妹资产的多寡来衡量其价值。从严格的经济视角分析,股东、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客户和社区居民各自拥有不同的经济价值,有时很难做到一视同仁。从经济意义上说,某些人的价值的确更高。但从神学角度来讲,所有人被造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拥有同等的重要性。


考虑一下我们身边的裁员情况。利益相关者有时需要为大众的长远利益做出自我牺性。但我们可以基于爱的原则处理这种情况。人事负责人本来可以简短地通知员工他被裁员了,不解释也不慰问,尽可能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避免无谓的争端。但如果把员工当作有尊严的人而非可交换的资源来对待,负责人就应尽量公开信息,充分沟通并诚恳说服,而不是操控员工的反应。对被裁员工依然心存敬意需要强大的道德罗盘。但如果仰望上帝的形象,我们的组织生活及行为就会有新的维度。


正如费里和许多人观察到的,从神学美德“爱”中生发出来的人权观念,如今被许多不信奉基督教、不相信上帝的人滥用。成千上万无信仰人士热衷于宣扬人权。有人担忧,在一个完全世俗化的社会中,如果不相信人权观念诞生的源头: 一位慈爱、位格性的上帝,这种热忱长远来看迟早会消退。基督徒需要将对人权的理解全然建立在上帝的形象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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