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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毫无意义的工作 3


传道者说:“人最好是吃喝,在自己的劳碌中自得其乐;我看这也是出于上帝的手。”(传2:24)讽刺的是,如今许多人之所以感到工作不满意,是因为与以前相比,现代人有更多权利去选择自己从事的工作。大卫・布鲁克斯(David Brooks)最近在《纽约时报》上提到了一个由斯坦福大学教授主持、由在校和刚毕业的学生参加的在线讨论。讨论议题是为何大部分最优秀大学的毕业生都选择从事金融或咨询类的职业。有些人为自己的职业选择做出辩护,有些人则抱怨道:“最聪明的人应该致力于消除贫困、消灭疾病并服侍他人,而不是为了自己。“布鲁克斯说,这个讨论十分具有启发性,但其中不言而喻的假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许多学生在做选择时思路狭窄。投资银行虽然粗俗但却富有。非盈利机构薪酬虽低但却高尚。而新兴的高科技公司最迷人,既能提供财富又很酷。但是甚少有人对政府部门、军队、教牧工作、学术研究及其他无数领域感兴趣。此外,绝少有学生对制造业工作感兴趣......

社区服务成了道德补丁。如今许多人不知道应当用什么样的词汇来描述美德,品德到底由何组成,以及如何成为优秀的人。因此,人们仅仅谈论社区服务......无论你从事哪个领域,你都会面对贪婪、受挫和失败。你会发现你的人生遭遇到抑郁、酗酒、悖逆上帝、愚蠢和自我放纵的挑战......此外......你人生的终极目的是什么?你是否能够做出巨大的自我牺牲,还是将人生看做实现自我成就的过程?......你可以将生命倾注到社区服务,成为一个傻瓜。你也可以将心血投入到华尔街,成为一名英雄。要理解英雄主义和傻瓜主义,不需要Excel表格,而是需要多读几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和《约伯记》。


布鲁克斯第一点谈到的是,许多大学生择业时并非按照自身能力和才华来考虑,而是根据自己脑海中所想象的如何利用这份工作来提升自我形象进行选择。能够给人带来高地位的工作只有三类:高薪,能够直接满足社会需要,以及那些令人感到很酷的工作。由于对所有工作都具有尊严这种观念缺之有效的共识,更意识不到所有工作都是服侍人类社会,只不过上帝是借着我们的手来服侍。所以在这些大学生看来,自己的择业面十分有限。因此,许多年轻人选择了并不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进入一个竞争异常激烈、多数人无法胜任的行业。由此而导致很多人备感不满,或认为自己的工作毫无意义。


或许这一现象与现代城市文化中较强的流动性,以及随之而来的社区的瓦解有关。但是在纽约,许多年轻人将择业视作建立自我形象的过程,而非发掘自己恩赐和激情并将这些贡献给人类社会的过程。一位年轻人曾这样解释道:“我之所以选择管理咨询的工作,是因为这个行业里有很多聪明人,而我喜欢同聪明人在一起。”另一位说道:“我觉得如果我呆在教育行业,那么毕业五年同学重聚时,我会感到尴尬,所以我计划到法学院进修。”我们的父辈可能以家庭出身生活成长的城市抑或某一教会或俱乐部成员身份定义自我,而如今的年轻人则以工作的地位定义自我。


那么圣经在择业观上给了我们什么智慧呢?首先,如果我们能够奢侈地自由选择职业,我们可能会去选择自己擅长的工作。这份工作应与我们的才华和恩赐相符。选择能够胜任的工作就如同在土壤肥沃的花园中栽培我们自己一样,这为最大化地成为称职的工人留出了空间。其次,因为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服侍这个世界,因此我们应选择对他人有益的工作。我们需要思考,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能够帮助他人变得更好,还是迎合了对方人性中最不堪的一面。此问题的答案并不是非黑即白,实际上这个答案会因人而异。在一本关于基督徒职业选择的著作中,作者约翰・伯恩鲍姆(John Bernbaum)和西蒙・斯蒂尔(Simon Steer)举了黛比的例子。黛比在科罗拉多阿斯彭的一家室内装修公司工作,收入颇丰。室内装修和建筑或任何其他艺术形式一样,都能够积极地造福人类。但是黛比发现自己使用资源的方式常常不能与追求公共利益相符。最终,她辞去室内装修的工作,之后先是在教会工作,后来为一位美国议员工作。黛比说:“室内装修的工作并不需要我说谎或是做非法的事,但我的工资主要由回扣而来:大概占到毛利的百分之三十。有位客户花了两万美金(在八十年代初)装修一间十二平方米的屋子。我开始质疑自己鼓励客户花巨资买家具的动机。所以......我毅然选择了辞职。”举这个例子,并不在于论证室内装修工作是否有价值,或拿回扣的激励机制是否妥当;而是要表明,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工作如何服侍他人有清晰的认识。


面对同样的处境,有些人会选择留下,专注于为客户打造漂亮的房屋,而把回扣看做是装饰之美所带来的价值的合理体现。


第三,如果可能,我们不仅仅希望为家人、为整个人类社会以及为自己带来福利,同时也要为所从事的领域本身带来利益。在《创世记》1-2章,我们看到上帝不仅栽培万物,而且创造了更多的栽培者。同样,我们的目标也不应仅仅是作工,而是要提高人类耕耘上帝所造世界的能力。如果可能,为自己所在领域作出贡献是个十分有意义的目标,即找到一个更好、更深刻、更公平、更专业、更高尚的方式来从事自己的工作。多萝西・塞耶斯在她著名的《为何工作?》一文中也论到此观点。她承认我们应该为了“公共利益”和“他人”而工作(就像我们在本书第3章所看到的),但她不希望我们仅止于此,她认为工作的人必须“服侍工作本身”。


时下最流行的说法便是每个人都有责任服务社会,但......其实服务社会实则是工作的一个悖论,因为如果将工作的目的直接设立为服务社会,那么这本身就歪曲了工作的意义......其中有一个非常好的原因可以解释为何有此悖论:


如果只想到服务他人,你就开始认为别人应为你所承受的痛苦负责。你就会自以为有权对社会做出要求。开始讨要回报和别人的喝彩,一日没有获得认可便心怀不平。可是如果你的思想是建立在服侍工作本身,那么你就会明白,你别无所图,工作能给你的回报就是专注于完满地完成工作而带来的满足感。工作的回报就是它本身。而服侍工作就是出于纯粹的爱的劳动。


唯一真正服务社会的方式就是真正理解社会,成为社会的一员,然后服侍工作。工作就是服务社会,而工人作工就是服侍工作本身。


塞耶斯的观点易于获得认同,但却常被误解。我们很容易想象由于自己所做的工作十分受欢迎,所以自己是在“服务社会”,至少一段时间内会是如此。然而,你可能实际上并不是在服侍社会,而是以此感到自己被赞许。但是,如果你的工作十分出色,因着上帝的恩典,你的工作帮助了那些可能永远不会感谢你的人,或那些会比你做得更优秀的后起之辈,那么你就能真的体会到自己是在“服侍工作”了,而且真的是在爱自己的邻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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