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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念母亲(11)

我写这些是供给各处信徒一些参考的资料,并不是说办理丧事必须照这里所说的办法。 同棺柩和遗像致敬并赠送花圈是绝对不合真理的,这两点信徒绝不至从俗。 至于丧家穿黑色的衣服或白色的衣服,棺柩用车拉或用人抬,发丧在第几日,这都是可以斟酌情形和需要办理的。 我这样作容易得很,因为我家中除了妻和子以外并没有别人。 如果还有尊长在上面,我就不能这样完全不顾他们的意见了。 至于计闻也不一定拘于我所拟的这种格式。 不过“不孝某某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妣。” “孤哀子某某泣血稽额”等等不合真理、言不由衷的谎言,基督徒绝不可以采用。 基督徒也不可向著棺框作什么事,就如上香、献花、读祭文、致敬等等的行动,因为那都是与祭祀敬拜死人有关的事。
我们为母亲所立的墓碑,上面所刻的字是照下面的样式:
“主后一八六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生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八日安息
先母李太夫人文义暂息之所
子 明道
王敬启
媳 刘景文
孙天铎立石”
母亲去了。 回忆从我生下来以后,母亲带著姐姐和我度了二十八年岁月。 妻来了以后,是四个人,我的儿子天铎生了以后,增加到五个人。 今日又剩下三个人了。 从人事说,我家中的人最少,景况最凄凉,但感谢神,我现在有一个很大的家庭,好几百位圣徒都与我一同生活在这个大家庭里。 我们在基督里相亲相爱,共同生活。 不,我的这个家庭里不只有几百位,因为在离北京遥远的地方也有许多圣徒那样关心我,爱护我,为我祷告,这些人都是我家中的人。 我的主在世上的时候曾用手指著祂的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太12:49-50)我的母亲去了,但我仍有许多母亲。 我的姐姐去了,但我仍有许多姐妹。 我从来就没有弟兄,我现在却有许多弟兄。 我不但一点不孤单凄凉,而且我最有福,最快乐。 我还盼望当我在主的面前再见看我的母亲和姐姐的时候,她们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心中充满怀疑、忧惧、误会、痛苦,乃是大有快乐,大有平第七章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安,与我一同歌颂神的慈爱和拯救。 那将要成为多么有福的日子啊! 母亲和姐姐都去世以后,我每逢走进她们所住的屋子,每逢看见她们遗下的用品,便心中悲伤,潸然泪下。 我知道神不怪罪我,连我的主也曾陪同祂的两位女徒在她们的兄弟拉撒路的坟墓前哭泣。 但当我见主的那日,我便永远不再流泪,因为经上明明记著那时候的情形说:
“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启21:4)
1947年12月29日
(完)附录 追念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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