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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女人必须在教会中蒙头吗?

林前11:3-16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

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讲道”或作“说预言”,下同),若蒙着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

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

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

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

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

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

粗略地看这段经文会让人以为,保罗命令在任何地方的、所有时代的所有妇女都要戴蒙头巾,或者在教会里蒙住她们的头。今天还有很多小心谨慎的妇女害怕在教会里摘下帽子,以免违反这段话。

这个事情的关键是要回答下面这个问题:这个命令适用于任何地方和所有时代吗?让我们仔细地查考经文,因为如果它适用于今天,那么我们应该遵守才对。

保罗关于蒙头的这番话依据的是什么呢?首先,他没有说不蒙头就不敬虔。其次他没有说不蒙头就不取悦神。如果他真的这么说,那么我们就不能不遵守。

顺服头

在第二章中我们讨论了“丈夫是妻子的头”的问题,这就是保罗的依据。我们从Weymouth译本中再清楚地读一下:
林前11:3-7(Weymouth译本)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丈夫是妻子的头,神是基督的头。

凡男人祷告或是说预言,若蒙着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

凡女人祷告或说预言,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但是因为女人剪发、剃发是羞辱,她们就该蒙着头。

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

在我们国家,我们本能地觉得男人在宗教活动中戴着帽子是不合适的举动。我在教会里见过有的男人进到教会里,坐下后还戴着帽子,教会的引座员就走过去请他摘下来。

然而在犹太人中,风俗恰恰相反。甚至今天在犹太教的会堂里,都要求男人们戴着帽子。

当我们参观耶路撒冷的穆斯林圣地时,我们进门前得脱鞋,把鞋留在门口。在穆斯林国家中,朝拜者不摘帽子,而是脱鞋。在出3:5中,主对摩西说,“…当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却丝毫没提到他头上戴的东西。

那么,保罗为什么反对男人祷告和说预言时蒙着头呢?随后我们就会清楚了,但是足以说明,这里的蒙头巾是外在上直观地承认某人是他的“头”。

保罗说,女人祷告或者说预言若不蒙头就羞辱了她的“头”,他没有说这羞辱了神,而是羞辱了她的头——当时在场的丈夫。

蒙头的头巾或者面纱是她服从丈夫的象征。所以总体来讲,在婚礼上一个重要仪式就是新娘带面纱,而这被当作妻子有所属和在婚姻中处于次要位置的标志。

(麦克斯·达德说过,“因此,不戴或者放弃蒙头巾就传达着一个含义,表示一些基督徒妇女,她们自以为成为基督身体的一个成员,就已经将自己从恭顺和次要的位置升高了…”)(要想进一步了解,见“致谢”。)

这正是在婚礼上新娘仍然要戴面纱的意义。而且在成为修女所举行的仪式上,修女戴头纱的风俗犹存。

在第10节中被翻译为“权柄”的希腊文为exousia,这个词还会被翻译为“特权”和“有权柄的人”。而在这一段中我们听起来这一节会觉得挺奇怪的,它的意思是说,“因此,(因为第8-9节的原因),为了天使的缘故,妻子应当在头上有个盖头,当作她丈夫的权柄的记号。”

再一次,这不是普遍意义上女人的事情,而是丈夫妻子之间的事情。出于对主的尊重,男人不应该蒙头。出于对丈夫的尊重,妻子应该蒙头——而且为了天使的缘故,妻子要表示恭顺。人们认识到天使在教会敬拜时在场,天使们会因为任何不合次序的事而担忧。

A.S.Worrell(见“致谢”)说,“天使是服事的灵。正当他们服事时,…如果看到一个女人越出她的位置而企图辖管男人时,天使会惊呆的。”

和现在相比,圣经时代的人们更加关注天使的存在和服事。如果现在我们聚会时,我们也清醒意识到这些天上来的使者在场的话,那么对我们的聚集会有积极健康的影响。他们的确在场。上帝的话是这么说的。

浸信会的人所熟悉的教会圣约中写到,“在上帝、天使和会众面前,我们现在怀着最崇敬和最喜乐的心进入此约中,”这里承认天使在场。

顺服社会习俗
保罗提出让妇女在教会中蒙头的下一个原因是出于对当地社会习俗的尊重。注意在第16节说,“…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意思是这样的规矩不是教会定的。

“…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林前11:6)。保罗在说,女人在教会中不蒙头就被算作她的头发被剪掉剃掉了。而女人剪发剃发不合乎哥林多地方的习俗。

麦克斯·达德说:

希腊人中有一个普遍的习俗,妇女在公共场合要蒙头,常常用她们披肩的一角从头上拖垂下来。因此,保罗没有说要蒙住脸,而只要蒙住头,蒙住脸是西方国家的做法。只有当她们远离公众视线时,蒙头才显得没有必要。所以,蒙头被认为是隔开的象征。这个象征是表明她是私有的,而不是公有的人物——她的职能是在家里,而不是外边:她是在家人中,而不是在大街上烟花柳巷中。男女两性都把蒙头巾看作妇女地位的最真实最珍贵的标记。

而现今,在我们的土地上,却没有这样的习俗。在公众场合妇女不以蒙头来体现她更得体和谦逊。现在真正使妇女显得得体的是坦率谦逊的举止,坦白的面容以及真诚的眼神,而当保罗在哥林多时,这些都是通过妇女蒙头表达的。

当时,有品德的已婚女子通过蒙头表示对丈夫的顺服。在保罗生活的时代,在教会里没有蒙头的女人会令众人大吃一惊。不认识她的人还会认为她是大街上烟花柳巷中生活不检点的女人!这样的举止会给她和她丈夫带来不良影响。这就羞辱了她的头——她的丈夫。

美国的习俗
我们也有我们的社会规范和习俗。刚进入二十世纪的时候,在北美盛行着一种习俗,就是绝大多数教会中都是男人们坐在一边,女人们坐在另一边。我已经服事了快50年了,好多年前我在一些教会讲道时这个习俗还在盛行。男人不敢坐到女人们那边,女人也不敢坐到男人们那边。这是他们的习俗。而你最好遵守这个习俗,否则他们会认为你行为越轨了。

第一浸信会的早期教会历史上记载了这样一个突发事件,当时执事们聚在教堂外面紧急磋商对策,因为婚礼上新郎带着新娘步入礼堂后,他就随同她一起坐在了女人们一边。

他们决定必须采取激烈的行动。他们就走到新郎的背后抓起他的脖子,把他扔了出去。他大大地违反了他们的习俗。

唐纳德·吉(DonaldGee)是一位伟大的牧师和圣经教师。他是英格兰和爱尔兰神召会教务评议执行委员会成员。他的足迹遍及全欧洲,非洲,澳洲,亚洲和北美洲。

在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当他写到早期经历时,他说他曾到某一个国家去讲道。当他到达时,接待他的传教士自己没有去接他,而是派了一个会说英文的当地人去接他。

那个当地人说,“等一下,传教士就要到了,他不得不耽搁一下。”

唐纳德说当时非常冷,他们在室外等着,没有坐的地方和挡风的地方,他非常冷。

“我太冷了。”唐纳德说,“所以我就不停地走来走去,跺着脚想暖和些。我走来走去直到我稍微暖和些。正走着的时候我就吹口哨吹一首赞美歌。然后我注意到那个当地人用眼角看着我。”

终于那个当地人说,“要是我是你的话,我就不会做这个。”

“做什么?”

“吹口哨。”

“吹口哨有什么不对吗?”

“这个国家里的人认为吹口哨下流。要是教会里的人听到了,他们没人会来听你讲课。”

唐纳德说,“当我在那里的时候,我必须遵守他们的习俗。很快我就学会了——我在全世界旅行时,我会提前知道下一个国家里我能做什么,我不能做什么。”

如果你想为主耶稣基督作有效的见证,那么你必须非常谨慎遵守人们的风俗习惯。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我们现在还存在着妻子蒙头的习俗,那么忽视它就是不明智的做法。如果人们普遍认为那是不道德的,那么我们这些想要去扩展基督国土的人一定明智地去认同那个习俗。因为轻忽不成文的社会习俗已经使得很多事工徒劳无功。

在二战结束的时候,一位美国五旬节派的领导人去德国会见那里的五旬节运动带领人。他们举行了一个小型宴会商讨建立复兴中心的计划。

这个美国人说,“他们的习惯是饭前喝一小杯葡萄酒。他们不是豪饮,那只是他们的习俗。但是那却不是我们的习惯,而且这让我良心为难。我该怎么办呢?我左右为难。最后,圣灵对我说,‘圣经上说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所以我就喝了面前的葡萄酒。”

正在那时候,德国五旬节派的领导人凑近小声对他耳语说,“他们告诉我美国的一些圣徒还喝咖啡。”

他想,当然连我自己都喝咖啡,但是他脱口而出:“姊妹,很抱歉,他们的确如此。”

他在那里的时候不能喝咖啡;喝咖啡违背他们的基督徒习俗。
我喜欢Weymouth译本对林前11:16的翻译:“若任何人想要在这件事上好争辩,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没有。”

换句话说,保罗的意思是教会不定蒙头或不蒙头等这些规矩,教会去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就好了。

保罗提出由人的本性而定
保罗又提出了另一个理由——由我们的自然本性而决定。在林前11:14-15他说,“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

麦克斯·达德的注解让我们对此会更清楚:
在天性上,女人天生被赋予谦逊和退让的气质。蒙头巾只是她们天生所赐头发的外在延伸,标志着她们献身于家庭职责。希腊人中留长发的纨绔子弟…被认为是女人气,没有丈夫气概,而且奢华舒适的生活适合于女人…不适合于男人。

再次,请注意保罗没有说这是上帝说的。他说,“你们的本性…”他用人的天性来证实这个论点。教会围绕着下面的问题一直小有摩擦,甚至导致教会分裂,这个问题就是:圣经中是否教导女人应该有长头发?

那么,多长算长呢?多短算短呢?我曾作牧师有12年。有时候我去某些地方,即使我妻子的头发没有当地女人们的头发长,她们把长头发紧紧地编起来,在头上打成发结,但是我妻子的头比她们的头蒙住的还多。不管她们头发有多长,她们的头发都没有蒙住头。我妻子的头却是被头发蒙住了。

保罗提到人的天性。当一个女人的头发比一般男人的头发长一些,那么我们可以分辨出她是女人。从有些历史时期的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男人留的头发比我们现在要长。但是,同一时期的女人头发会更长些。就那个时期的标准说,男人还是头发短。

我想这样说:我认为一个基督徒男人或者男孩至少不应该显得女人气。这一点从上帝的话中也可以看到。

传道书的智慧人说,“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12:13)

所以我们可以把保罗的观点总结为以下几点:

1.他没有说女人不蒙头就不敬虔。他甚至都没有暗示这个。

2.他没有说女人不蒙头就不取悦上帝。

3.他的确说那是一个风俗。而且遵守当地的风俗是明智的。

4.他提出由人的天性来决定。

保罗是在讲普世适用的原则。既然有关女性规矩的习俗随着时间已经改变了,那么我在这段经文中看不到,在我们国家里,女人在教会里不蒙头有什么妨碍。但是如果你去某些地方,他们保留这样的习俗,我建议你要遵守他们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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