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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努直达辅导的原则 带领受辅导者自律


直接辅导法有一个可能的危险,就是受辅导者会过度依赖辅导员。努直达辅导的目的却是要使受辅导者自律[注一]。其实在一些艺术或运动的训练中,教师或教练所用的方法,当是直接的而却又带有严格的规律的,他们的目的也就是叫学生或队员藉这些规律能以自律。辅导员与教师或教练所遇到的问题是一样的。《希伯来书》12章所论的,就给我们看到操练身体与操练灵性的共通点。

有一个方法,姑且称之为“悬崖法”,可以帮助受辅导者自律。方法是这样的,辅导员在起初带领受辅导者解决一些问题,一方面让受辅导者知道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另一方面让他看到一些榜样,以后也知道如何运用圣经解决问题;过了一段时期,辅导员便将这领导权移交受辅导者,让他们自己处理问题。

在辅导员认为受辅导者可以亲自解决一些问题时,他要先与受辅导者讨论问题,然后让他们回家自行讨论(假若受辅导者是一对夫妇的话),或是自行思想如何解决。换句话说,受辅导者必须懂得运用圣经[注二]来处理自己的问题。在开始时,一对接受辅导的夫妇,若能先在家中一同讨论问题之所在,将这些问题先列举出来交给辅导员,更是最好不过,因为这是彼此了解,一同解决问题的先导[注三]。一起努力来解决问题,是成功的开始。

当他们将问题列出来,交给辅导员后,辅导员要将它们排好次序,按问题的紧急程度,及受辅导者当时的能力而定。接着,辅导员按次序帮助他们解决几个问题,并同时指导他们一些商议解决问题的原则。当受辅导者看见自己部份问题可以用圣经原则解决时,他们会得到鼓舞,信心(对神话语的)与盼望(对仍未解决的问题)随之而增。当辅导员认为他们有进步时,又懂得如何商议,如何运用圣经解决问题时,便可以让他们回家自己试试去做,然后在下次辅导时间报告情形。这叫“悬崖法”,由于这方法好像在崖上让一位初学飞行的人单独去控制一部滑翔机一样。有些时候,辅导员可以要求受辅导者在家庭会议完毕后致电报告,以帮助他们完成该周的作业。

作业是每次辅导时,辅导员给予受辅导者的功课。他可以在作业本上写下一些实际建议(比方:将你本周所买的东西及价钱列出)。一本作业本共12页;6张是蓝色的,6张是黄色的(其它颜色亦可)。蓝页的功课代表前6次辅导时间(受辅导者好转之前),黄页是用在受辅导者开始懂得解决困难之后。黄页也可以在前6次中用(若是有好转的趋向);而蓝页也可以在第7次之后用(若情况走下坡的话)。作业必须每周给予,成功地完成作业可使受辅导者得鼓励。每次辅导的开始,乃先讨论上次作业的进展。

这作业本是必须的,由于:

第一、受辅导者往往需要作业本的提醒;

第二、受辅导者可在将来看见自己的进度。在每段辅导之间,作业本成为受辅导者每日的辅导。

受辅导者也可以运用如下页所示的“问题解决表格”,这些表格是活页的(用另一种颜色纸印),可记录每一个已解决的问题,也可向辅导员提供资料,使他对受辅导者的进度作准确的评估。这些表格可随时摆在作业本中,有时辅导员发觉,受辅导者已主动地解决功课范围以外的问题,这时他可能会作出结论,认为辅导过程大概可以很快结束了。这份表格所储备的资料,实在是很有用的。



辅导员若能替受辅导者好好计划,便能帮助他解决困难。这计划有四个步骤:

1、先定长期目标;

2、将长期目标分成若干个短期目标;

3、编列时间;

4、执行。

这计划有两个作用:

1、由于短期目标较容易达到,因此可收鼓励作用;

2、作为“里程碑”。

这个计划除了需要受辅导者努力,才可以按时完成外,也必须是实际而可达到的目标,否则受辅导者会感到沮丧。

有一些细节,是较容易疏忽的。比方,要教导孩子听从父母,要告诉他:

1、“小心聆听父母的吩咐”(留心);

2、“必要时要发问”(务使自己明白);

3、“不要拖延,立刻就去做”等等。

第3点可以加上一些警戒,如:“不要容其它事情转移你的目标”;或是“当你决定作一件事情时,定一个时间开始做”等等。亚伯拉罕对神的顺服也是表明第3点。当神吩咐他献儿子时,圣经说:“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他没有拖延。

记录进度

当受辅导者解决了某些问题时,最好请他们作个记录。记录结果有许多好处。首先,思想写成文字会更清楚;其次,若是两位受辅导者能准确地同意写下来的字句,他们便是能同心了,并且双方将来也不容易反悔;最后,这记录可作为日后参考之用。书面记录对一些生活缺乏规律的受辅导者来说,可以间接帮助他的生活规律化。这些都是辅导员必须要求书面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作业本中,受辅导者的记录及报告也可以随时放进去,作为日后可查考的资料。

避免笼统化

直接辅导有一个危机,就是变成笼统化辅导。圣经从来不讲笼统的话[注四],这些笼统,或者说原则性的说话和辅导,通常是不切实际的。原则应从实际经历出来。许多受辅导者不能解决问题,是因他们看问题不够具体。一位辅导员指出,在他受训期间最大的发现就是:先解决个别具体问题,然后用这些作为例子,解释他所要表达的原则。另一方面,具体性的处理问题可以带来盼望;受辅导者一旦尝到问题得解决的滋味,便更有盼望去继续努力,这好的开始成了一个雪球,愈滚愈大,况且,一些问题解决了,心里的担子也轻省了,就更有力去面对其它的问题。

逐个击破

辅导开始时,辅导员应运用“冰山法”[注五],以帮助受辅导者解决问题。这方法之要点是:把问题逐个击破。在开始受辅导时,受辅导者很可能隐藏了五分之四的问题(通常这些是最深入、最困难的问题)。但是,辅导员很可能在第一次或第二次的面谈中,已经全面明了问题的所在(很可能是从“个人资料记录表格”[注六]得知问题的根源)。辅导员必须有耐心,在未深入探讨真正问题之前,尽力尝试及正视处理受辅导者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把问题分为三类:根本问题引至表现问题,表现问题又带来表面问题[注七]。我们不能忽视受辅导者所提出的“表面问题”。有时我们过分心急,以为受辅导者既不了解自己真正问题的所在,不如将他的“表面问题”置之不顾,从而深入探讨真正的问题,并让受辅导者知道他以为是“问题”的东西,其实绝不成“问题”。我们不能否认,有些情形之下,受辅导者确实只看到一些问题的征兆而已,不能更深入探讨下去;但是,在努直达辅导的首次辅导下,很有可能受辅导者经已提出真正的问题了(可能不只一个)。我们更应该鼓励受辅导者注意由问题带来的行为,而非着重处理自己的情感而已。

我们应当正视受辅导者所提出的一切问题,即使你以为那只是次要的,毫不困难的。当然,我们同时必须确知自己辅导的方向与目标。我们不妨让受辅导者知道,自己是按步就班地处理他的问题,暂时按手头上的资料进行辅导,但渐渐必定会全面处理他的问题。在辅导过程中,尽量引导受辅导者步入正常行为的轨道,并可以这样鼓励他说:“当你能把事情的全部真相清楚提出来,我便可以为你提供最好的、合乎圣经的解决方法。”当我们能成功地替受辅导者解决一些表面问题时,他会受到鼓舞,很快地把更重要的资料告诉我们。有时受辅导者有意无意间要试探一下辅导员的本领、爱心和方法,先将次要问题提出,领教之后,才提真正的问题。我们若能用诚恳严谨的态度去处理他的问题,一定能使他更有信心,辅导工作自然更为有效。

次要问题通常都很容易处理,例如某人感到精神沮丧,甚至无法进行洗熨之类的家务。若能逐渐有层次地解决其它的问题,先来讨论“表面问题”,再讨论它导致的“表现问题”,自然果效倍增[注八]。受辅导者心情稍为松弛一点时,也更能处理更困难的问题。同时,在供给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法时,我们能更清楚地把原则介绍给他。

把问题逐个击破,是一个好办法。我们不要以为受辅导者只有在把问题全盘托出时,才能开始放松紧张的心情。当然,有时整个问题会一同涌现。“冰山法”的要点是:凡是露在水面上的冰块,不论大小,一概是辅导的好材料。辅导员在冰面上逐渐凿去冰块时,冰山的巨块便逐渐浮现,直至完全明朗。

在努直达辅导中,受辅导者用不着终年累月地以失望、疲乏的心情等待辅导“见效”,好像要等到他所有的问题都清楚提出时,才能试图寻找解决办法。这种失望的等待心情,不只消极,而且有严重的破坏性,甚至导致更多的问题。而每一次不见效的等待,只会加深下一次辅导的失败,而使情况越来越坏。然而,早期有效的辅导,即使只能解决一些小问题,也会奠定“成功辅导”的趋势。这些成功,好像雪球一般,越滚越大,直至受辅导者全面“康复”(箴言13:12)。圣经从没有表示我们要等待才能有改变,圣经教导我们,即使不是完全的改变,立即的改变还是可能的。在每次会谈中,辅导员可以这样对受辅导者说:“神能在今天就改变你的生命!”这是个真理,我们也当从开始辅导直到末了,都致力于圣经提供的方法。

集体辅导

为何要用集体辅导法?首先,因为在圣经中,集体的工作常常是最有效的。耶稣基督与门徒一同传道,保罗也与一班人一同踏上传道的旅程,耶稣也是把七十个门徒两个两个地打发出去[注九]。传道书的作者说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因为若一人跌倒,另一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还有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互助”这个观念在集体辅导中是很基本的。在辅导中,当一位辅导员在说话时,另一位可以观察及思索,第三位可以写下详尽的笔记[注十],他也可以从容地查阅圣经,或思想下半段辅导时间应如何进行。如有需要,他可以走动取东西,也不会妨碍辅导的进行,或是把受辅导者的作业写在他的本子内。辅导时间终结时,数位辅导员可以更有效地评述个案的内容。如果只有一个辅导员,大家只按照他的记录进行讨论,往往流于不尽不实,因为该辅导员是主观的参与辅导,他所提供的资料和意见,并不全面,很可能遗漏了一些要点,甚至把整个讨论带至错误的方向,而其他的人仍无从晓得。[注十一]

在辅导时间之后举行的讨论中.一个有效的方法是两位或更多位辅导员相互比较记录。他们可以补足彼此的观察,互相评估。一位辅导员不能觉察到自己的错误,又可能重犯以上同样的错误,并形成习惯。数字的辅导员可以纠正彼此的错误,以进行改善,并且尝试从别人的眼光审视自己的辅导工作。当然,数位辅导员之间,应有非常诚坦、敞开的关系,使彼此的评估,更有价值。

集体辅导法还有其它优点。辅导员能互相学习,有其它见证人在场聆听辅导中的对话,特别如性问题之类,辅导员会较有安全感。集体辅导,又可避免一切挑惹性的语言和动作,这些在女性受辅导者中是很常见的。辅导是艰难、冗长的工作,容易使人感到挫折,辅导员们若能彼此鼓励,定可顺利渡过某些困难时期。还有,集体辅导法能有效地训练初入门的辅导员实际参与辅导,进行学习[注十二]。

这方法当然也有弊端。因为一次辅导中,要同时用两个或更多辅导员的时间,惟一的安慰是:努直达辅导既能快捷生效,便能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辅导员也不一定用同一个方法,有他独特的作风,这可能是件好事,在辅导工作中或许有其价值。但无可否认,辅导员必须学习彼此合作,能融洽地进行集体辅导,否则会导致混乱的情形。努直达法中的集体辅导员,必须愿意考虑大家不同的意见,在进行辅导时,他们能轮流负责其中部份时间,但不会中断另一位辅导员已经引发的思路。为避免混乱,当一位辅导员完成了他的部分,要交由另一位处理时,可用点头或面部表情示意或说:“你(受辅导者)认为刚才的答复如何?”

重要的是,每个个案,应由一位辅导员负责,其他辅导员及受辅导者亦应知道谁是总负责。例如,总辅导员因病或其他理由某次不能出席,便可由其他有份这个个案的辅导员暂代他的位置,受辅导者才不致要中断一次。有某些情形下,辅导员需要把他的个案转交给别人负责,如果他感到茫无头绪,应坦白承认,并把这工作交给另一个更合适的人。

牧师作为集体辅导员 [注十三]

在辅导过程中,到了某一个阶段,辅导员可以邀请受辅导者的牧师接手这项工作。辅导接近尾声时,便要安排“易手”。“易手”的过程是这样的,受辅导者自己把受辅导的过程述说一遍,包括他开始接受辅导时的问题,已经找到的解决办法,他已作出的决定,以及还要继续做的事。辅导员可以引导他作这项叙述,并作适当的补充。牧师从这项叙述中,应能彻底了解受辅导者以往的情况,他经历过的辅导过程及现今的情况。

甚么情形下最宜于作此“易手”的安排呢?例如受辅导者有一些神学上的难题需要解答,或是有一些问题,由他的牧师为他解答,比别的辅导员更为恰当时。如果问题是关乎他的地方教会,尤其是需要有惩治的行动时,更应“易手”交由牧师负责。一个受辅导者,从努直达辅导中得以面对自己的罪,知道要对别人或教会认罪悔改时,最宜立时把这个案交由牧师处理。如果在某些情形下不能把牧师邀约前来一同聚谈,便得由受辅导者自己去会见牧师。这时,受辅导者应预先向辅导员述说一番他的经历,免得他到时向牧师述说时遗忘一些要点。“易手”这步骤是把辅导工作从辅导中心转移到教会,使牧者可以继续此项工作。辅导员若有机会从辅导员的观点,向牧师解说某些事实,受辅导者可从自己的观点,述说他的经历,牧师更能了解事情的全面真相。

有一种非常不智的做法是应避免的,就是辅导员私下把受辅导者的事情告诉牧师。能在受辅导者面前作这等谈论是好得多的,因为努直达辅导的精义在于鼓励受辅导者尽量坦诚、敞开地让别人了解他的生活。辅导员本身要立下好榜样,不隐瞒事实,也不在受辅导者背后私下谈论他。任何要说的话,在他面前公然说好了,不至引起不必要的怀疑、问题和困难。无论所说的是好是歹,必须在受辅导者面前说出,当然必须先征得他的同意,才进行这次“易手”的交谈。

无声的表达

辅导员要懂得从观看脸孔、动作和表情中了解他的受辅导者,这是很重要的。保罗给我们很好的榜样。使徒行传14章8-9节,我们看到他有能力了解别人无声的表达:

路司得城里坐着一个两脚无力的人,生来是瘸腿的,从来没有走过。他听保罗讲道。保罗定睛看他,见他有信心,可得痊愈,就大声说,你起来,两脚站直。保罗的观察力真强,在人丛中,正在讲道时,他竟能“定睛”看那人,并可分辨出他有信心可得痊愈[注十四]。在某些时刻,良好的辅导员能洞悉受辅导者的情形,知道他已经临到做决定或采取行动的边缘,从而加以适当的鼓励。有时受辅导者整个的态度有这种倾向,或是某些小动作,如皱眉、踌躇不决的表情等,都是已濒临作决定的边缘。这时候,辅导员就应像保罗一样,向受辅导者发出挑战,使他有信心再进一步。

有时,当受辅导者不断地抗议时,也就是他愿意开始顺服神的话的时候。在辅导中,受辅导者的表现与一个将要决定买车子的人差不多。一个良好的推销员知道他的顾客甚么时候已决定买这部车子。或许这位顾客开始踢车胎,或做其它古怪的动作,他开始询问一些与这件交易毫不相干的问题,甚至可能大声的抗议,因为他感到在成交之前,必须作最后的反抗。

所以有时当人们十分激烈地表示他们不肯听从神的命令时,或许就是他们真正愿意听从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虽然肯承认她对婆婆长期的反感应该寻求和解之策,但仍然强硬地表示,她自己是无论如何不会与婆婆和好的。她是位基督徒,知道神对她的要求,但她还是断然拒绝听从。离开辅导中心时,她最后说的话是:“我永不会那样做!”第二天晚上,她来了电话,以胜利的口吻告诉她的辅导员说:“我已经办妥了!”

另一个非常顽强反抗的女子,强调说明她永不会重返教会,辅导完全对她没有帮助,她是茫无所从的。辅导员听了这些话,感到她的说话动作有点像踢车胎,所以对她说:

“似乎你已经剩下很少的论据,继续反抗神的话了。我想你已经愿意决定遵行神的旨意,是吧?不如就返回你的教会吧!去面对那些人,把事情弄妥吧!好吗?”那女子回答说:“好吧!我决定这样做!”她果真做了[注十五]。

当然还有其它方法可谈谈,但以上已足够证明:以努直达的方法,遵行圣经的原则,能达成正确的辅导方向。方法与原则是息息相关的,所以绝不能模棱两可。事实上,通常的困难都发生在方法而不在原则方面,要大家同意达到那些高超的目标是不难的,困难在于怎样实行罢了!因此,努直达辅导的原则仍亟须发展新的实行方法,此等研究工作是十分有意义的。


注解:

[注一]参腓利门书14节和其它类似经文,留心这些经文所指出从受律到自律的转变,通常是好的。

[注二]要在辅导时教释经学当然不可能。但辅导员必须是一位懂得释经的人,并且按受辅导者的背景,将最基本的研经法授予受辅导者。

[注三]这表下面会再有讨论。

[注四]在圣经中,一个奇异的现象就是,深奥的道理通常很具体地表达出来。腓立比书2章中论及基督的经文,是为了强调教会的合一,作者表明“基督的心”是将祂的子民的益处摆在自己益处的前头。保罗劝勉腓立比信徒在彼此关怀的事上效法基督。

[注五]我们当然要探讨受辅导者生活全面的结构,然而,通常在开始时,最好把注意力集中在受辅导者认为最严重的问题上。

[注六]参附录一之“个人资料记录表”(简称P.D.I.),这表通常是首次辅导中或之前就让受辅导者填好的。

[注七]我们较早时将问题分为三种,现在简单地摘要如下:

1、表面问题:这是受辅导者对辅导员首次谈话时讲述的。当辅导员问他:“你为何来此?”时,这“表面问题”就是他的答复。这些表面问题通常是一些表象,如:“我感到沮丧!”

2、表现问题:这是一个衰败的特别原因,有时受辅导者提出的表现问题(如“我吸毒,我觉得我已上瘾”)其实是“表面问题”。当事情到了这地步,受辅导者通常感到绝望,似乎到了穷途末路,他失去自卫的本能。

3、根本问题:这是长期性不合圣经的反应,这种坏习惯常常是自孩童时开始。“表现问题”只不过是这习惯的一个例子而已。当然,这三种问题的根源乃是人出生时犯罪的倾向,“罪性”是一切问题的“核心”。好的辅导不单要解决“表面问题”和“表现问题”,也要打破一切不合真理的根本习惯,又以合乎圣经真理的行为代替。成圣的过程包括脱去旧人和穿上新人。

[注八]对付较小的问题时,可能会澄清或发觉问题更大(特别是根本问题)。辅导员若要等待所有资料都找出来才开始解决问题的话,实属不智。除了神以外,谁知道一切资料?当辅导员有了相当一部分资料时,他便可以从首次辅导开始,每次都交一些作业给受辅导者。这些作业的进行情形很容易显露一些较深入的问题。辅导员可以观察他如何做作业,从而更深入分析受辅导者的问题,这样的分析通常比受辅导者的自白更有价值,因为这是直接的观察结果。受辅导者通常不懂得自我分析,他的资料和判断也常受他的观点所左右。从小问题开始,可说是从路加福音16章10节的原则引申出来的应用。要对神忠心,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在小事上忠心。

[注九]在辅导时,辅导员的数目可随需要增减,经验告诉我们,超过四位便太多了,两三人似乎是最佳的数目。请“长老”来(雅各书5章)也显然是主张数人合作辅导。

[注十]一些辅导员认为在辅导时写笔记是错的。然而努直达辅导员认为笔记大有用途,如记录受辅导者的说话、看清楚先后次序、写下做事程序等;而受辅导者也会欣赏这种举动。辅导后的报告通常太主观,也会遗漏太多重要资料。写笔记若能正确地运用,是一种有用的工具,不是一种拦阻。

[注十一]录音是另一种方法,然而研究后的结果,证明录音对辅导员心理影响很大;录音也会失去重要的面部表情和身体其它部份的表达,这些表达(非言语)对好的辅导是十分重要的。

[注十二]牧师和神学生就是在这种“观察参与”的方法下受训为辅导员的。这方法与基督所用的门徒训练方式相似。

[注十三]两个或多个地方教会的牧师合作做集体辅导,是十分可行而有益处的。这也许是开始努直达辅导最佳方法。教会的长老参与辅导也是一件好事(参雅5:14-15)。一个宗派的区会也可以聘请教区中的牧师,设立一个辅导中心。

[注十四]这些字句有一些重要古卷不支持。

[注十五]有些时候,直接地问他:“你告诉我,现在犯罪的行为(或态度)带你到一个怎样的地步?”会给受辅导者一个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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