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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末世论


第一章 肉体之死
一、肉体之死的性质
圣经中提到各种肉身之死。有时称之为“肉体之死”,与“灵魂之死”有别(太10:28;路12:4),有时称之为“失丧生命”或“生命的终局”(路6:9;约12:25);有时也称之为“身体与灵魂分开”(传12:7;雅2:26)。基于以上各处的经文,我们可将肉体之死视为“因身体与灵魂的分开而使肉体的生命结束”。因之,这种死亡绝不是完全毁灭或灭亡。有些旁门虽认为死亡就是灭亡;但圣经提到死亡时,只是表明一种“存在的终止”,不过是生命上当然的关系断绝了而已!
二、罪孽与死亡的连系
伯拉纠派(Pelagians)与索西奴派(Socinians)说人被造时就已被指定为必死的,意思并不是说人可以被死亡所胜过,乃是说人是受死亡的律所统治,因之人一定会死。这种看法,很显然是不合圣经的;因为圣经的教训明明指出,死亡临到人类,是因为人犯了罪,死亡乃是罪孽的刑罚(创2:17,3:19,5:12、17,6:23;林前15:21;雅1:15)。圣经特别指出,死亡并不是一种人生自然的现象,却很肯定地指出死亡对于人类是不自然的现象,有如人类的仇敌。死亡是神忿怒的表示(诗90:7、11),是审判(罗1:31),是定罪(罗5:16),是咒诅(加3:13),而且也叫人人都战兢恐惧。因罪恶进入了世界,死亡也随之而来。按照神严格的公义来讲,我们可以说:当人犯了罪的那一瞬间,神即刻就可以叫死亡临到人类(创2:17);然而因着祂的普通恩典,祂是死亡得以延迟,没有立刻临到罪人;又因祂特殊的恩惠,祂在基督里胜过了那与我们为敌的死亡的权势(罗5:17;林前15:45;提后1:10;来2:14;启1:18,20:14)。
三、信徒之死的涵义
圣经提到肉体死亡时,乃是指一种刑罚,是“罪的工价”。基督徒既已脱离了罪愆;我们就自然会发问说:信徒为什么会死?我们不能说,死亡是信徒们的刑罚,因为他们不再被定罪。那末神为什么让他们经过可怕难受的死河呢?所以对于信徒来说,死亡显然是代表神对人惩罚的终结,为的是要使他们经过这一步而得以完全成圣!想到死亡,因亲人之死而哀伤,有死亡的预兆所感到的病痛,更有预觉到死亡就在目前的光景等等——对于神的儿女都是有益的事。这一切可以叫那自高自大的人谦卑下来,可以克服肉体的虚荣与情欲;可以制止属世的生活与态度;因之而使信徒在灵性上更有长进!
复习问题
1、圣经的教训对于肉体之死的看法是什么?
2、我们怎样以圣经的教训来描写对死的态度?
3、哪几派的人认为人被造时就已被指定必死,也就是说受着死亡之律所统治?
4、我们怎样可以证明死亡本来并不是人类自然的现象。罪与死有何连带的关系?
5、肉体之死对于信徒是否是一种刑罚?
6、对于信徒们来说,死亡有何目的与意义?

第二章 居间之境
在个人之死及将来众人复活之间的一段时期的光景,有许多不同的看法。有几种比较重要的看法我们在此略为分述。
一、近代对于人死后在阴间生存光景的看法
近来有一种很普遍的看法,就是认为无论义人恶人,死后都到了一个间隔的地方;旧约称之为“阴间”(Sheol),新约称之为“黄泉”(Hades)。这个“地底”(underworld)并不是刑罚或奖赏之处,那里的人都同有一个命运。这是一个可怖的地方,死后在那里的人都只有一种生存的光景,想到生与死就如同作梦一样。在那里的人的意识几乎完全丧失,是一种沉睡的状态,没有活动,那里的人也没有喜乐,却充满了哀愁。此种看法——就是有一个地方,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所有的死人都要到那里去,而且留在那里直到永远,或要等到“众人都复活”的时候才能出来——虽普遍地为多人所接受,也被许多人用来象征性地描写死亡;然而却并不是圣经的教训。假使这是一个义人与恶人都一同要去的地方,那末我们怎么解释圣经所说的教训:要让恶人的后裔视“阴间”为他们的警戒呢?(参看伯21:13;诗9:17;箴5:5,7:27,9:18,15:24,23:14)。我们又怎能说:神的忿怒在阴间燃烧呢?(申32:22)从以上的各处经文看来,我们可以如此假定说:这个“阴间”乃是一处惩罚恶人的所在。然而很明显地,“阴间”也并不一定总是有惩罚的含意;因为圣经有时提到义人也到那里或在那里。在某些经节中,也可看到,“阴间”并不是一处所在,却是指一种死后的光景或情形 ;也即身体与灵魂分开之后的光景。这种光景有时也以一种所在来象征,在这种光景之下,我们才可以说人人——无论是伟人或凡人,财主或贫民,义人或恶人——都必会去到那里。这些人死后的光景都是一样。下面所引的经节,就是指明“阴间”或“黄泉”乃一种死后的“光景”,不是“所在”:伯14:13、14,17:13、14;诗89:48;何13:14;林前15:55;启1:18,6:8。最后,圣经中有些经文也以“阴间”或“黄泉”指坟墓;虽然我们有时很难断定哪些经文是指坟墓,哪些经文又是指一种死后的光景(创42:38,44:29、31;民16:30、33;约17:13;诗16:10;49:14、15)。
二、炼狱,以及炼狱中有两种境界的教义
1、炼狱
按照罗马天主教的看法,那些死时灵魂完善的人可以直接升到天堂,或能见到神的有福的景象(太25:46;腓1:23);然而那些死时尚未完全洁净的灵魂,而且尚有各种可赦而未赎清之罪——这是一般信徒死时的光景——必须要经过一种炼净的过程,然后才能转进到天堂,享受至上的喜乐与福祉。这种炼净的过程必须在炼狱中完成,那些在炼狱中的灵魂会感觉到沮丧失望,甚至于也会感觉到真正的痛楚。他们在炼狱中的期限,以及所受痛苦的程度,都要视个人的情形而定。藉着其他信徒的代祷,或神甫为他们所作的弥撒,他们在那里的期限是可以缩短的,痛苦的程度也可以减轻。罗马天主教对于此教义的根据是“马加比后书”12:42—45;同时他们认为圣经中某些经文也支持炼狱之说(赛4:4;弥7:8;亚9:11;玛3:2;太12:32;林前3:13—15,15:29)。然而这些经文中根本没有一节是支持炼狱的教义。
2、主前义人所去的境界
按照罗马天主教的看法,这个所谓“亚伯拉罕的怀”(Limbus Patrum)是旧约圣徒的灵魂被拘禁的地方,他们一直在那里等待,直到我们的主从死里复活。基督死后,去到“黄泉”中的这一个地区,将这些圣徒释放了,并且凯旋地携他们同往天堂。
3、未来及受洗之婴孩所去的境界
罗马天主教认为,那些未曾受洗的婴孩,不论他们是外邦人或信徒的子女,都去到这“婴孩的前厅”(Limbus Infantum)。这些孩子不能进入天国,也不能去到天堂(约3:5)。他们将永远居留在婴孩的前厅中,毫无得救的盼望。然而甚至于天主教的神学家对此点也没有统一的看法。最普遍的看法是,这些孩子们并不受到刑罚,也没有痛苦,却不能得到天堂的福祉。他们以自然的知识来认识神,也爱神,所以他们也有自然的喜乐。
三、灵魂睡眠的教义
早期基督教会中有些派别,以及中世纪的时候,甚至于在改教时期,仍有人认为人死了之后,灵魂继续存在,然而是在一种无感觉的“长眠”状态之中。今日在英国有珥运派(Irvingites),在美国有耶和华见证人会(Russellites),仍持有此种看法。理由是,有些人认为肉身上的脑部停止了作用之后,就不可能有知觉了,因之持有此种看法的人,认为“长眠说”很有道理。这些人也引用圣经为根据,他们所引用的经文,都是提到死亡乃是“睡了”(太9:24;徒7:60;林前15:51;帖前4:13),也有些经文似乎是指死亡是没有知觉的(诗6:5,30:9,115:17,146:4;传9:10;赛38:18、19)。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圣经从来没有提到灵魂睡了,也没有说肉身睡了,乃是说那垂死的人将要睡眠。圣经说死人睡了,乃是表明人死与睡眠有相似之处。不但如此,那些经文似乎是提到死人没有知觉,其实是指死了的人,不能再参加今世活人的行动,也不能再关心活人的生活。圣经明明指出,信主的人死后是有知觉的,因他们可以在死后立刻与神,与基督享受密切的交通(路16:19—31,23:43;徒7:59;林后5:8;腓1:23;启6:9,7:9,20:4)。
四、寂灭说,以及有条件的不朽说
按照这两种教义:假使恶人死后仍有存在的话,是不可能有知觉的。这两种教义对于恶人死后的终局看法,是相同的;但在其他方面却有极显著的分别。“寂灭说”认为人被造时就是不朽的,然而那些不断犯罪的,由于神决定性的行动,剥夺了他们的不朽,最终他们就被毁灭了——换句话说,就是毁去了他们的知觉。按照“有条件的不朽之说”,不朽并不是人类原有的光景,乃是神在基督里给那些相信之人的恩赐。凡不信基督的人,最后的终局要寂灭,即失去一切的知觉。此派中有些人也认为邪恶的人在死后也有一段时期是有知觉的。因之他们死后仍要受痛苦。这种教义是根据圣经中某些经文所说,永生是神所赐给那些在基督里信徒们的恩赐(约10:27、28,17:3;罗2:7,6:22;加6:8),不信的人却要死亡毁灭;就是指恶人必要“灭亡”。圣经中所用“灭亡”一词,被此派之人用来描写为恶人死后必要失去他们的存在。这些论点并不完全可靠,也不正确。永生确是神的恩赐,但永生比不朽更美好,更丰富。更有甚者,把圣经所用的语气如:“死亡”、“毁灭”、灭亡,用来指“寂灭”,,似乎是太武断。圣经曾教训说:无论是罪人或义人,死后都要继续存在,直到永久(传12:7;太25:46;罗2:8—10;启14:11,20:10);而且邪恶的人要受到各种刑罚(路12:47、48;罗2:12)。如果人的存在或知觉都已消失了的话,就不可能说恶人死后还要受各种不同的刑罚了。更有甚者,我们很难说“寂灭”是一种刑罚,因为有时人要逃避恶生,甚至于愿意寻求寂灭。常有人对今生的一切感到厌烦时,甚至于愿意消灭生命而求死;有时寂灭也被视为“圆寂”,故有人以为寂灭是好得无比的!
五、死后仍有机会信主的教义
有些人认为在人死后,在复活之前的间隔期间,虽然他们在罪中而死,但仍有另一次机会悔改归主,因信得救。按照这一派的看法,要到最后审判的时候开始,才真正决定人类永生或永死的光景。有许多人在他们死后与最后复活之期间,仍然可以悔改相信,所以人是否得救也要看他们那时是否悔改。因为人人都要至少有一次机会听见福音,可以接受基督以致得救。那些采取此种看法的人所用的经文如下:弗4:8、9;林前15:24—28;腓2:9—11;西1:19、20;太12:31、32;彼前3:19,4:6。然而这些经文并没有明明地说,人死后仍有机会得救。不但如此,圣经其他地方也特别指出,恶人死后所遭遇的命运是不能改变的(传11:3;路16:19—31;约8:21、24;彼后2:4—9;犹7、13)。圣经也提到最后审判时所决定的判决,乃是按照人在生前肉身之中所行的事,绝对没有说要看人在死后与复活之前的间隔期间所发生的事而定(太7:22、23,10:32、33,25:34—46;路12:47、48;林后5:9、10;加6:7、8;帖后1:8;来9:27)。
复习问题
1、近代人对于“阴间”与“黄泉”的看法为何?
2、对此理论有何辩正之处?
3、圣经中这两个名词的意义是什么?
4、寂灭说与有条件的不朽说有何分别?
5、他们所谓的圣经根据是什么?
6、我们对此两说的辩正之点是什么?
7、什么是罗马天主教炼狱的教义?
8、他们是否有圣经的根据?
9、“亚伯拉罕的怀”与“婴孩的前厅”之意义是什么?
10、灵魂睡了的教义是什么?
11、他们所用的圣经根据是哪些?
12、我们对此说辩正之点是什么?
13、什么是“死后仍有机会信主”的教义?
14、有否圣经根据?
15、我们对此种看法的辩正之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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