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书画集》自序

  这一本书画集,书多画少,可以说是本书法集,收辑了近几年所写的一部分,但我却是从六岁起至现在几乎天天在写字,以字活人的人。如果在古时,一个写字的人是不会出一本书法集的,他们的任何一位也比我在这本集中的字写得好,然而现在,我却是书法家,想起来委实可笑。苏东坡是我最向往的人物,他无所不能,能无不精,但他已经死在了宋朝。我的不幸是活在了把什么都越分越细,什么里都有文化都有艺术的年代,所以,字就不称之为字,称书法了。食之精细,是胃口已经衰弱,把字纯粹于书法艺术,是我们的学养已经单薄不堪。越是单薄不堪,越是要故弄玄虚,说什么最抽象的艺术呀,最能表现人格精神呀,焚香沐浴方能提笔呀,我总是不大信这个。庙里的大和尚,总是让乡下的老太太在佛像前磕头烧香,但他们知道佛是什么,骂佛是屎瓶子。

  我喜欢写字,是我从事着写文章的工作不能不写字,没有当兵的不爱武器的。

  我看到过许多人,以至于许多人让他的孩子,没黑没明坐在房子里练字,我就想起了乡间剪窗花的妇人和日本人的相扑,有趣或许有趣,但毕竟过去了。我坦自招来,我没有临习过碑帖,当我用铅笔钢笔写过了数百万字的文章后,对汉字的象形来源有所了解,对汉字的间架结构有所理解,也从万事万物中体会了汉字笔画的趣味。如果我真是书法家,我的书法的产生是附带的,无为而为的,这犹如我去种麦子,获得了麦粒也获得了麦草。

  有人说,书法必须是毛笔创造的。这话若被肯定,那么,我的字被书法了是八十年代的中期。那时,我用毛笔在宣纸上写字,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从此一发不能收拾。我的烟也是那时吸上瘾的。毛笔和宣纸使我有了自娱的快意,我开始读到了许多碑帖,已经大致能懂得古人的笔意,也大致能感应出古人书写时的心绪。从那一阵起,有人向我索字了,我的字给许多人办过农转非、转干、调动的好事,也给许多人办过贿赂、巴结、讨官的坏事,我把我的字看得烂贱如草,谁要就给谁写,曾经为吃得三碗搅团写过一大卷纸哩。

  但是,被人索字渐渐成了我生活中的灾难,我家无宁日,无法正常的读书和写作,为了拒绝,我当庭写了启事:谁若要字,请拿钱来!我只说我缺钱,钱最能吓人的,偏偏有人真的就拿钱来。天下的事有趣,假作真时真亦假,既然能以字易钱,我也是爱钱的,那我就做书法家呀!

  在我有了做“书法家”的意识,也可以说有了‘书法家”的责任,我认真地了解了当今的书风。当今的书风,怎么说呢,逸气太重,好像从事者已不是生活人而是书法人了,象牙塔里个个以不食烟火的高人自尊,博大与厚重在愈去愈远。我既无夙命,能力又简陋,但我有我的崇尚,便写“海风山骨”四字激励自己,又走了东西两海。东边的海我是到了江浙,看水之海,海阔天空,拜谒了翁同龢和沙孟海的故居与展览馆。西边的海我是到了新疆,看沙之海,野旷高风,莫把冰山与大漠。我永远也不能忘记在这两个海边的日日夜夜,当我每一次徘徊在碑林博物馆和霍去病墓前石雕前,我就感念了两海给我的力量,感念我生活在了西安。

  我最清楚不过,我的书法是缺乏基本训练——而这又是当今流行的一种要求——它充其量属于顿悟式,这如非洲的一些国家实行民选一样,民选是民选了,却常有军人们起来就把民选的总统颠覆。我也明白,我的书法多多少少借助了我在文学上的声名,但我想,这和那些领导的题字还是两码事吧,所以,才敢于让出版社出版这本集子。

  但我仍坚持,我写的是一些汉字,不是书法,我也不要书法家。(文/贾平凹)